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有关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走质量兴农之路,引导农业加快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我部决定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质量兴农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农业农村经济的基础条件和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的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必须实现工作导向的重大转变和工作重心的重大调整,在农林牧渔各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推进质量兴农,并逐步贯彻到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业质量年工作,推进质量兴农,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举措,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根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