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创新数据开发研究
围绕党和国家“三农”决策需要,对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确定的重要研究课题,利用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优势和数据优势,加强分析研判、预测预警,及时发现和反映农业农村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出有操作性、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在有条件的地方,部省共建区域性数据分析研究中心。围绕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理论问题,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学术机构合作,开展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围绕农业农村热点重点问题,确定研究题目,与各类智库合作开展研究。鼓励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围绕党和国家“三农”决策部署,以观察点调查数据为依托,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问题调查研究。通过上下联动、多元合作,开发利用数据和决策咨询研究,吸引智力资源向“三农”研究领域集聚。要以《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完善农村固定观察点的数据使用和管理制度,强化数据使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
七、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各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为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县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按照调查户规模在农村固定观察点村设置相应数量的村级辅助调查员。
各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把提高调查员素质,纳入各级乡村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省级和县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把好调查人员入口关,切实把懂统计业务、懂农业农村的优秀人才吸收到观察点调查人员队伍中来。要切实加强和做好各级调查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查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调查业务素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要重点做好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管理人员和有关师资的培训工作,省级主管部门要重点做好乡镇或村级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各级调查员的业务水平。
八、加大资金投入
对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农户记账和村级辅助调查员相关经费给予合理保障,相应经费按照部门预算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的资金支持力度,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向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倾斜,建立调查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各地积极增加辅助调查员经费。建立村级辅助调查员考核奖励制度,国家对考核优秀的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县级调查员和村级辅助调查员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村级辅助调查员创先争优评比活动。
九、完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各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要根据乡村振兴的需要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员管理制度》《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修改和完善《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管理规定》《农村固定观察点优秀记账户评比办法》《观察点调查经费使用办法》《观察点数据使用管理办法》等。各地农村固定观察点管理部门,要参照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管理制度,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实施适合本地的相关管理制度。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1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