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 将村霸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20-04-02 18:21:29  消息来源:甘肃农民报  作者:佚名

《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印发

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将村霸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严打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等违法犯罪

  《意见》提出,要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关爱农村弱势群体

  《意见》要求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三大平台,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为乡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

  完善涉农立法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

  在完善涉农领域立法方面,《意见》提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

  此外,开展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施行情况,制定出台涉农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措施。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

  对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加强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

  《意见》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心理咨询室,建立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机制。此外,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意见》要求,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意见》提出,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等。

  严厉整治惠农补贴、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问题

  基层套取惠农补贴、在土地征收中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经常见诸报端。《意见》要求,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035年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出法治乡村建设目标,称到2022年,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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