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对全球生猪市场的监测分析,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内市场需求进口优质猪肉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走出去”,到双边经贸关系稳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良好且无非洲猪瘟等我国法律法规禁止猪产品输入的国家建立养殖基地,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发展生猪生产。积极协助“走出去”企业科学应对国际市场技术、贸易壁垒,加强打击走私、疫情防控、养殖技术等领域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