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期间召开的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要求,我厅结合省情农情实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先后三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均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拟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二、明确农产品主产区保护目标任务
《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农产品主产区保护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在体制机制层面作出了一系列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制度性安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等2项内容。指导思想明确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在吉林视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守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降低三条底线,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任务是2018年底完成全省73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到2022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力争创建5个国家级特优区,打造一批国内知名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建立完善农产品主产区保护机制体制
《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创新农产品主产区保护机制,推动全省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关于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农业功能区和生产布局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源用途管控等6个内容。强调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出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实现中、东、西三大功能片区绿色协调发展。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去、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大规模推进高标田建设,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实行严格的黑土地保护制度,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东部山区半山区以坡耕地改造为主;中部粮食主产区以秸秆还田等培肥地力措施为主;西部盐碱干旱区以改良培肥、节水灌溉为主。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快现有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强化耕地、草原、渔业水域、湿地等用途管控,严控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
(二)关于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主要包括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3个内容。重点强调依托各地资源禀赋和特色物产,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特优区。在特优区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与整合,做大做强“吉字号”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以“吉字号”公用背书品牌为引领,带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跟进。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夯实责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
(三)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主要包括农业机械化、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农业建设3个内容。重点要求在三区突破关键环节,实现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秸秆覆盖还田、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强化科研机构农业基础研究,围绕新品种创新、现代食品、农机装备、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领域,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力争形成原创性突破性重大成果。大力实施数字农业创新工程,建设农业卫星数据平台,推进农业生产数据化工程,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培育数字农业新业态。
(四)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设、农业清洁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4个内容。要求强化执法监管。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改造粪污处理设施,集成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膜覆盖栽培技术,完善农田残膜收储运体系建设。
(五)建立完善支持保护机制。主要包括农业支持保护、金融支持政策、农业风险保障3个内容。强调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三区”建设工作力度,创新金融支农产品。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并开展试点,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落实推进农产品主产区保护的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三个方面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督导检查和考评等3项内容。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强调要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调加强“三区”保护发展评价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