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十七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文旅发〔2018〕39号)(以下简称《乡村旅游发展十七条》)。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对《乡村旅游发展十七条》的主要突破点进行了解读。《乡村旅游发展十七条》针对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引领不到位、标准化建设有待提升、缺乏文化内涵、市场营销力度不够等问题,共提出7个方面、17条具体政策措施,这也是文旅融合后第一个政策大礼包,提出的每一条政策措施都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确保政策措施有实效、能落地。这标志着我省的乡村旅游发展从零散走向系统,从无序走向规范,从自发走向统筹,政策支撑体系日益完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全省文化资源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农业产业兴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加快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进一步提升乡村文旅产业活力,我厅制定了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
《乡村旅游发展十七条》针对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引领不到位、标准化建设有待提升、缺乏文化内涵、市场营销力度不够等问题,共提出7个方面、17条具体政策措施,提出的每一条政策措施都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确保政策措施有实效、能落地。
1.规划引领方面,一是编制《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和开发建设,填补了我省没有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空白,将解决我省乡村旅游无序开发现状。二是到2020年预计为45-50个具有一定旅游基础设施和发展潜力的扶贫重点村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引导打造特色差异的乡村旅游目的地,通过编制规划发展乡村旅游,助力精准脱贫。
2.资金扶持方面,填补我省没有乡村旅游发展奖补政策措施的空白,对新评为5A级、4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金宿级、银宿级的旅游民宿,对被评为吉林省旅游商品一村一品的村集体,对在国家和省级组织的旅游商品大赛、特色旅游商品评选等活动中获得名次的旅游商品企业对重点支持发展的乡村旅游集聚区,按照标准予以适当奖补;对组织旅游者开展乡村旅游的旅行社,参照入境旅游扶持标准予以资金扶持。
3.文化提升方面,是我省文旅融合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第一次生动实践,建设70-100家乡村博物馆,在4A级以上(包括4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公共服务区域设立图书角或图书室,逐步探索建立文艺院团走进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服务机制,推进乡村非遗项目开发和利用,开展乡村文物保护利用,丰富乡村旅游内容。
4.厕所革命方面,以3A级以上(包括3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集中连片发展乡村旅游村(屯)旅游厕所为重点,依据旅游厕所革命相关补贴政策予以补贴。
5.龙头企业方面,建立《吉林省乡村旅游领军企业名录》,对纳入名录的乡村旅游领军企业,给予一是优先安排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二是优先提供吉林省旅游智库专家帮扶指导;三是对符合吉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规定的,将予以资金扶持;四是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养以及其他政策扶持。
6.在平台建设方面,开通首个乡村旅游信息检索服务平台,全方位的展示乡村概况、历史名村、在建项目、建设成果等内容,有效对接乡村旅游供给端与需求端,对乡村旅游进行多角度宣传推介。
7.在宣传评比方面,首次系统开展乡村旅游品牌评比,每年评选十大特色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十大特色乡村民宿、十大特色乡村旅游商品等品牌,并将品牌产品纳入全省旅游整体营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