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农业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明显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分别是:农村土地确权及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垄断农村集体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农药、种子、化肥、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用物资制假售假、违规经营等问题;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问题;在畜禽养殖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等。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从2020年4月开始,至2020年10月底结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实现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认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夯实职能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全面推进整治。要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要及时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经验,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对专项整治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个人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对通风报信、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格问责,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请点击查看《通知》原文《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