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我省印发《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围绕全面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此,本报记者就《实施意见》相关内容,采访了我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
不获全胜 决不收兵
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扶贫办主任文引学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意见》要求完成的重点任务。围绕这项重点任务,我省将在持续推进“三比一提升”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三查三清零”行动,即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查政策落实,对有劳动能力的加大产业就业等帮扶力度,对无(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实现应兜尽兜,实现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清零;围绕三年行动确定目标和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查漏点短板,采取精准举措,实现问题整改清零;围绕巩固脱贫成果,查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建立完善带贫益贫和扶贫基础设施运营管护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实现返贫风险清零。
强化政策支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黄思光说,《实施意见》的印发,是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要求的重大举措。《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三者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文件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和剩余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要求组织精锐力量强力帮扶、挂牌督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聚焦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教育医疗卫生和农民收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很多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坚持目标导向,文件锁定全面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这两大重点任务进行全面安排,措施实、办法新、方向明。坚持结果导向,文件紧密结合省情实际,每一条措施、每一项政策都力求实事求是、扎实有效,支撑保障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全面小康如期实现。
加大财力支持 实现全面小康
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表示,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实施意见》立足省情实际,对加大资金支持进行了全面安排。一是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允许新增一般债券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等项目建设。三是落实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优惠税收政策,充分发挥农担体系的纽带桥梁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精准施策强保障 援企稳岗扩就业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光进表示,在疫情防控时期,如何让农民工有业可就、有钱可挣,《实施意见》作了重点安排。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目前应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农民工返岗复工帮扶计划,组织专列、专机、专车实施“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运送农民工返岗返工,并将交通费补助由原来建档立卡贫困户扩大到所有集中复工农民工。二是做好从湖北省返乡的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采取当地建筑等企业和重点项目招用相同工种一批、新社区工厂和扶贫车间吸纳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等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三是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顶格落实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和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和扶贫龙头企业负担,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对创业农民工提供全额贴息担保贷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重点突出 务实管用
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司晓宏认为,《实施意见》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从我省实际出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陕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位高、目标准、思路新、举措实。文件突出全面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为我省“三农”领域夯实全面小康的基础明确了任务“清单”;文件分产业逐一提出“3+X”工程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工作措施,做到了“一业一策,精准施策”;文件对农民就业、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集体经济发展等事关农民增收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全面安排,具有很强的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