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我省农田氮磷流失监测与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18:24:11  消息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环能字〔2020〕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田氮磷流失监测与调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部署

  (一)农田氮磷流失原位监测

  选定济南长清区、青岛莱西市、淄博临淄区和桓台县、东营利津县、临沂兰山区和费县、德州齐河县、滨州博兴县和省农科院资环所,在全省共设置13个农田氮磷流失监测点位,继续开展种植业氮磷流失原位监测,监测指标为田块肥料施用量、降水情况、氮磷流失量、农业管理措施、作物生长情况、土壤氮磷等(详见附件)。

  (二)农田调查

  1.县级基本情况调查

  全省耕地和园地面积之和超过1万亩的县(市、区)均需开展县级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户数量、农村劳动力人口数量、耕地和园地面积、规模种植主体的数量及面积、主要作物播种面积、坡地和平地主要种植模式及减排措施等(详见附件)。

  2.典型地块抽样调查

  选取淄博沂源县、东营利津县、烟台莱州市、潍坊安丘市、济宁邹城市、临沂费县、德州齐河县和滨州博兴县等8个典型农业县,开展典型地块抽样调查工作,共800个典型地块,调查地块面积、产量、耕作方式、施肥、施药、灌溉、地膜、秸秆等相关信息。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农田氮磷流失原位监测

  各监测点要及时完成2020年度监测样品移交,完善本年度《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填写,11月20日前将复印版存档,原件纸质版和Excel版记录表报送山东农业大学,经审核无误后扫描成PDF版文档上报。

  (二)农田调查

  市级农业农村局环保站组织各县(市、区)完成县级基本情况调查,汇总县级调查表,11月20日前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报送山东农业大学;抽样调查县于11月30日前完成典型地块抽样调查,填写纸质报表存档,调查数据录入系统上报。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职责。

  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和调查工作是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部署,属于构建监测“一张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市、区)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原位监测点管理与监测工作抓实抓好,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相关市农业环保站要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的监测点实施属地管理工作,监测点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责任人员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通报省环能总站,要确保监测工作长期持续开展(15年以上)。

  (二)加强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要严格按照监测点监测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运行和维护监测设施。每个监测小区及相对应的径流收集池和田间渗滤池所在区域均定期检查监测设施,确保所有监测小区标识牌、田埂、田间径流池和防水盖板没有破损、不漏水、不渗水,各小区田面高度、径流收集管口高度一致,径流收集管不被泥沙及杂物堵塞。定期检查田间渗滤池装置的抽液管、通气管是否完好,保障设施能正常运行。如有设施和设备发生损坏,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维修和更换。二是要严格按照处理设置方案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各项农艺措施和优化主因子。同一种植季各监测小区种植作物品种、密度、时期、行向应一致。同一处理各监测小区施肥品种、施肥量及灌溉方式应一致。渗滤池上方作物种植、管理与周边应一致,能够代表所在小区。三是要统一更换原位监测点位标示牌,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严格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为保证监测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在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监测点的试验实施、田间管理、田间记录本记录、样品采集、预处理与测试工作、调查工作等进行质量控制,开展质量核查,确保监测过程科学、规范,获得数据准确、可靠。

  四、联系方式

  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总站?

  联 系 人:赵志强

  电??? 话:0531-81608089,13021748296

  山东农业大学

  联 系 人:王? 淳

  电??? 话:15966010973

  电子邮箱:enslyde@163.com

  通讯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12号,山东农业大学学实楼1201综合办公室

  

  附件:2020年度全省农田氮磷流失监测与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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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 2020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fwj/hnzz/202011/t20201109_3441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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