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统推进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特质农品登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18:24:53  消息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函字〔2020〕36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探索开展特质农品登录工作的通知》(农质安(法)〔2020〕32号),现将系统推进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特质农品登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特质农品登录工作

  (一)工作定位。特质农品,是指产自特定产地环境条件,具有稳定且可感知、可识别、可量化的独特品质特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有稳定的供应量和消费群体,并经国家农安中心登录的农产品。

  (二)申报程序。特质农品登录以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为单元申请,县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报地市级工作机构,地市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技术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报省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代表性和符合性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国家农安中心。

  (三)材料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随时将通过推荐的《特质农品登录申请表》(附件2)、《特质农品独特品质特征技术评价鉴定报告》(附件3)及随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报送各市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市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及时报送省级技术支持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进行初步审查和汇总。省农业农村厅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一个季度申请材料,以文件形式报送至农业农村部。

  二、系统推进三项工作具体要求

  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工作基础上,开展特质农品登录工作,是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部署的有效途径,可以促进培育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科学引导消费,及时指导生产,促进产销对接,为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特色优质农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基础。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市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坚持常态化推进,坚持“自愿申请、技术评价、信息公开、动态管理”和公益服务原则,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有关试点和登录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科学界定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特质农品登录信用权重,实现长治长效,促进全省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工作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刘文娟;联系电话:0531-67866091。

  省级技术支持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联系人:王玉涛,联系电话:0531-66658275,13361018050。

  ?

  ????附件:1.特质农品登录技术规范(试行)

  ??????2.特质农品登录申请表

  ??????

  ?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fwj/zjc/202011/t20201116_3451927.html
收藏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