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秩序。2020年11月10日至12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联合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开展了辖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督导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了相关市区渔政执法机构关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的开展情况,并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经营利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海洋馆、大药房、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场等,重点检查了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资质情况、持证经营情况、人工繁育情况、物种来源途径、数量变更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管理台账等,实地查看了人工繁育场和展演场馆等相关场所,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强化了经营者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依法经营意识,有效规范了辖区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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