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补12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发布时间:2021-02-07 11:50:35  消息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递补12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厅(委、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

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0〕3号)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2018年监测合格和递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了监测。经各省(区、市)遴选推荐、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和公示,决定递补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12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希望递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珍惜荣誉、勇于担当,着眼国家发展大局,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己任,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要加强全产业链建设,做优原料基地、做强加工转化、做活商贸物流,构建上下游产业和前中后环节紧密相连的有机整体。注重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科技创新、装备创制、品牌创建,加快在农业中融入科技、人才、资本、信息等现代产业要素,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强化联农带农,完善契约式、分红式、股权式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农户建立联合体,实现抱团发展、共同富裕。承担社会责任,以信建企、以信兴产、以信立业,将质量和信誉凝聚一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坚守法律道德底线,为各类经营主体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各级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对递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指导服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附件: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改委部 财政部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节选贵州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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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wjzz/202012/t20201216_6560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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