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解读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30 18:48:36  消息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有关背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也是我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克服新冠疫情、夏伏旱、3次台风接连袭击等影响,粮食生产获得较好收成,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农村改革不断深化,黑土地保护“梨树模式”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我省农业现代化在全国的第一方阵地位进一步稳固,为“十三五”划上圆满句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做好“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节点,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具有极为特殊的重要意义。2021年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同时“三农”工作重心也发生历史性转移,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深度、广度、难度丝毫不亚于脱贫攻坚,任务更为艰巨繁重。要坚持用大历史观看待“三农”问题,充分认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难点在“三农”、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潜力后劲在“三农”、应对风险挑战的基础支撑在“三农”,“三农”工作在新征程上仍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真抓实干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我们要坚定不移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针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弱项,聚焦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可以说,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二、主要内容

  在这种形势之下,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也就是省委一号文件,就是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推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我省“三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突出战略性、方向性,明确了今年和“十四五”时期我省“三农”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

  “守住两个底线”:一个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另一个是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推动一个加快”:就是要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步伐。主要是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实施两个工程一个行动”:“两个工程”,一个是围绕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另一个是围绕打好种业翻身仗,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一个行动”,就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实现一个深化一个加强”:一个深化就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一个加强就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工作重点

  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聚力稳住农业基本盘,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努力谱写乡村振兴吉林篇章。具体而言,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去年我省和全国一道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还要在稳定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上持续用力,在促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上重点扶持,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把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一是平稳有序推进帮扶政策优化调整。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一律不退不变。结合我省实际对主要帮扶政策进行梳理,逐项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二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预防性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措施,强化监测对象分层分类帮扶,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加强产业就业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强化兜底保障;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的家庭,实行“一事一议”帮扶救助。三是持续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围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统筹推动现有扶贫产业融入乡村特色产业总体布局,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高标准农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消费帮扶行动,强化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四是集中支持重点帮扶县、村的乡村振兴工作。全省确定12个县(市)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在1489个脱贫村中每年选择300个村创建三A级标准示范村,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推动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发展。

  (二)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任

  农业是吉林的最大优势,吉林是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粮食调出量居全国第三位,肩负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去年,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明确指出:“吉林作为粮食主产省,要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省委、省政府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头等大事,始终保持这根弦不放松。又专门出台了《关于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加强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和召开了粮食生产暨春季农业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作出部署。一是突出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禁超标准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行为。将市县粮食播种面积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按照国家要求,我们已经向各市县下达了粮食播种面积目标指导性计划,达到8550万亩以上,比上年增加近30万亩以上,主粮玉米、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7500万亩以上。二是保障重要副食品供给。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冬季“菜篮子”生产保障基地、北方优质夏菜南运基地、长白山山野菜食用菌基地建设。健全生猪产业有序发展长效机制,鼓励生猪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年底存栏达到960万头。实施“秸秆变肉”标志性工程,扩大“粮改饲”、青贮玉米和优质饲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启动1000万头肉牛建设项目,全力打造肉牛产业集群。三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落实国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编制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合推进、分期建设,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内实施农田土地平整、有机肥播撒及田间机耕路、灌排渠道、农田电网等综合设施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做好2021年度建设任务分解下达、项目审查审批及工程开工建设等工作,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比上年增加200万亩。四是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科技支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加快省内共性、关键和实用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与应用进程。大力推进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加快农业发展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大力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行动”,健全符合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和特点的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强化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高端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地方特色主导产业急需的农机品种和高端智能农业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三)千方百计养好用好黑土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梨树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吉林省粮食产量80%来自于黑土地,必须站在战略高度保护好黑土地。省委、省政府台了《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省里成立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省黑土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指导。制定黑土地保护工程规划,积极创建东北黑土地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库。正在推进省政府与中科院共同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围绕黑土地保护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探索建立东部固土保肥、中部用养结合、西部抗旱培肥等不同模式。深入总结推广“梨树模式”,在26个黑土保护市县集成推广耕作制度改革、土壤改良治理等保护措施,实施保护性耕作2800万亩。办好东北黑土地保护国际论坛。推进农田环境治理,实施农膜回收、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科学用药技术和高效施药器械及其配套技术,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建设,实施粪肥沃土行动,促进粪污全量还田。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工程。

  (三)加快打造现代种业创新高地

  种业现代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标志性、先导性工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省委、省政府调度重视种业发展问题,制定《关于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一是加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力度。推动东北农作物基因资源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玉米、北方粳稻、大豆等种质资源库。对地方老品种、特色种质资源应收尽收,鉴定挖掘一批优异种质基因资源。推进现有保种场基础设施改造,扩大保种核心群数量,充实技术力量,改善畜禽种质资源保护条件。二是培育“领头羊”种业企业。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创建南繁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种业创新高地,为国家打赢种子翻身仗贡献吉林力量。完善科企合作机制,推动省内种业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育种科研合作,培育“吉系”新品种,提高自主创新品种核心竞争力。发挥金融资本、产业政策等引导作用,培育科研竞争能力强、有实力、诚信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玉米、水稻等良种繁育基地,扶持洮南国家级10万亩玉米种子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公主岭市创建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在严格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生物育种研发应用。(十七)加快推进现代畜禽种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内大型企业从国外引进优良畜禽品种,加强吉神黑猪、延黄牛、乾华肉用美利奴羊等种源基地建设,稳步提高种畜生产性能和供种质量。加快推进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培育,利用地方品种优良基因和国际畜禽种质资源,培育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新品种(配套系)。加强核心育种场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积极谋划推进生猪、肉羊等核心育种场建设。强化基层繁改网络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到2025年,畜禽育种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主要畜禽良种基本实现自给并向省外辐射。

  (四)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一是做大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省里出台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成立省农产品加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明确十个主攻方向,打造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生猪、肉牛肉羊、禽蛋、乳品、人参、梅花鹿、果蔬、林特十大产业集群,实施重大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园区创建、创新转型升级、原料基地建设、品牌打造、农产品流通降本增效等七个行动,在资金投入、金融服务、减税降费、用地保障、降低办电用电成本、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等七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认定和动态监测,努力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建设,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实施品牌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长白山人参”“吉林梅花鹿”“长白山黑木耳”等“吉字号”品牌。抓好兴村强县载体建设,推广“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集体经济强村。启动第三批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创建,推进查干湖生态小镇等建设。开展园区创建,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中新吉林食品区加快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谋划打造东北最大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一批观光、亲子、康养、度假等项目,集中推出一批农旅结合精品线路。二是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推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今年以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建立县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推广“菜单式”“保姆式”托管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目前,已经涌现出省供销社、中化MAP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龙头企业,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了经验模式。我们已经将中央4000万元用于扶持家庭农场资金下达到各县。同时,我们选择一批产粮大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已安排下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3亿元,主要是支持“一小两大”。即:突出支持小农户。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突出支持大宗农作物。把提升玉米、水稻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突出支持产粮大县。今年省里选择有积极性的产粮大县作为实施区域,落实中央项目,推进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土地产出率。建立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尽快实现建档立卡全覆盖,开展精准服务。持续开展家庭农场培育和示范县创建,2021年,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000家。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开展省、市、县示范社监测创建,提升规范化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县、乡、村三级供销合作社惠农服务网络,打造农业生产服务中心。大力培养具备现代素质的农民,完善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全年培训2.5万人。抓好培训项目同中职教育、高职教育融合工作,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双创”竞赛。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三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加强退耕还林地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保护退耕还林成果。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政策。有效保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大力推进林草特色资源开发利用,启动10个红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动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地下水管控,推行地下水水位和用水总量控制。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整治,落实河湖保洁人员。开展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科学布局畜禽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建立畜牧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实施秸秆全量化处置。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电子化工作,提升全程可追溯能力。继续开展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认定和创建工作,做好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支撑体系建设。

  (五)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3月1日,召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印发了2021年全省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总体,加强水电路气网建设,推动乡村面貌提升。一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在村庄分类与布局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引导我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全覆盖。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预留空间,定向灵活保障农村产业和设施用地。二是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1.3万公里,一体化巩固提升62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消灭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空白点”,农村公共文化载体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实施村庄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农村公路发展成果,2021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到2025年,实现东部山区20户以上、中西部平原地区50户以上自然屯通硬化路。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建设,到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同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逐步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实施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在农村有需求区域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2025年,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5%,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消费电气化、配置智慧化,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村级电子商务、物流快递、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三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0年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村庄清洁行动覆盖率达100%,90%以上行政村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农村改厕90万户,完成了114个重点镇和重点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打造“三A”级标准示范村4000个,占行政村总量的43%,创建美丽乡村250个,打造美丽庭院、干净人家40万户。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适宜高寒、干旱地区使用的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旱厕,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水冲厕所建设,2021年全省农村厕所改造16万户。重点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重要河湖沿岸周边的村庄和乡村旅游、人口较为集中的行政村,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管理运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探索垃圾收储、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有偿服务和产品付费。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从2021年开始每年选择1000个村,按照“三A”级标准,集中开展示范创建。四是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补齐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短板,推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组织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培训。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鼓励城市(县城)义务教育大学区支援乡镇学校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提高乡村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乡村医疗资源配置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深入开展“大学生村医”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合理配备合格村医,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乡村下沉。提升县级医院、县级疾控机构服务能力,满足新形势下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五是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改造农产品产地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推进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吉林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到2022年,在所有县(市)建成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完善农村生活***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带动农村消费。六是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推动长吉接合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和模式。加快推进哈长城市群建设,重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生态、开放等重点领域合作,推进榆树、德惠、扶余、舒兰等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强化梅河口、公主岭、前郭、珲春4个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市)带动作用。全面放宽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县城城镇便捷落户。深入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协同发展格局。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取消参保人员市级统筹区内跨县域就医限制,实现市域内免异地手续。七是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重点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适应。省级预算内投资持续向农业农村倾斜。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确保到“十四五”期末逐步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10%以上的要求落实到位。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完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完善财政与金融协同合作的支农机制,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基础类公益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竞争性领域项目主要通过贴息、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撬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

  (六)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截止去年底,我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6.4%。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基本实现县乡全覆盖,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8.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清查确认账面资产531.1亿元,9362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占涉农村总数的99.4%。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加强,乡镇银行业机构覆盖率和保险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99.3%。60%以上的基层供销社得到恢复改造,发展到616家,乡镇覆盖率100%,挂牌运营和正在着手组建的现代农业公司110家,全省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基本实现全覆盖。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修订,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宅基地管理,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稳慎推进长春市九台区、梅河口市、通榆县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盘活农村土地、水面、林地等资源要素,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逐步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转让办法。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三是深化农村其他改革。巩固拓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成果,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林(草)长制改革,制定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意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水费补贴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落实《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夯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力量充足、执行有力、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深入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省市县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的要求。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省、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要分级联系1个以上涉农县、乡、村。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培训。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建立吉浙两省乡村振兴交流机制,开展携手促乡村振兴行动。二是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设立专项小组,由相关部门牵头,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各专项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近年来,我省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呈现新气象,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县级及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分别占比50.5%、70.9%。大力开展“一村一辅警”工程,累计建立乡镇法治辅导站1413个,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22万余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积极稳妥推进村“两委”负责人“一肩挑”,推动优秀“四方面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并视情况选派驻村工作队。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一步提升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注重在乡村振兴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议事协商机制,提升村民自治能力。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方式方法,提高农民参与程度,有效杜绝农村“微腐败”。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进农村“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治理。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到2025年,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深入推进长春市双阳区、东丰县、集安市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四是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从试点县向县级行政区全面覆盖,不断提升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统筹推进学习科学理论、宣传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推动移风易俗,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同乡村振兴、基层党建贯通融合,实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作用。聚焦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建好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结合“农民文化节”等平台,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孕育农村社会好风尚。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持续深入开展“文明村屯、干净人家”创建活动,抓好全省文明村镇评比表彰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稳步扩大创建规模。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开展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注重发挥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的带头作用,开展家风家教宣传展示,促进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五是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市(州)党委和政府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落实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建立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乡村振兴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督查重点内容。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zcjd/202103/t20210323_7974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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