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9:06:33  消息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1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2021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高质量完成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项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扭住“地”这个要害,抓住耕地质量建设这个关键,运用民生工程实这个抓手,确保完成5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为保障国粮食安全发挥有力的支撑作用,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大力推进农田建设

  1.编制完成农田建设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接国家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要求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以及“两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利用等工作的衔接,出台并实施新一轮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划。指导各地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优化建设布局,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本地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高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

  2.健全农田建设政策制度。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及探索创新需求,全面梳理制度缺项,进一步健全覆盖全程、衔接配套、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高质高效做好2021年农田建设工作。印发《关于做好高效节水灌溉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农业示范片区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全省分区域、分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组织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编制规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招标文件(范本),规范开展农田建设。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发挥好评价激励的指挥棒作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通知》,指导做好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工作。配合省财政出台《安徽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3.全面完成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任务,及时开展省、市、县(区)三级验收。全面落实2021年度建设任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产粮大县建设高标准农田,支持皖北主战场、皖西革命老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支持符合条件的撂荒地建设高标准农田,鼓励整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整县推进。高质量完成2021年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0万亩,

  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监测

  4.提升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树立“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生态理念。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以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重点,依托科技支撑,加大资金投入,把耕地质量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考核。推进“改、培、保、控”等单一或综合措施的实施,确保措施覆盖面积达到90%以上。探索“农牧结合、种养循环”肥水管网进田耕地质量提升新模式。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要求,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5.持续推进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持续做好皖西、皖南部分县(市、区)pH值小于5.5的强酸性土壤耕地酸化治理试验示范工作。加强与土壤肥料机构协作,注重依托教学科研等科技服务单位,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探索完善“管理+技术+科技”三位一体的项目推进机制。持续推进省级专家对口联系服务制度,组织专家与项目县(市、区)保持常态指导服务联系,突出问题导向,在关键时间节点或技术环节,组织专家赴项目县(市、区)开展专项技术攻关指导。强化项目调度推进,有效监管项目绩效目标运行与建设进度情况,适时召开全省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做法,交流综合治理技术模式。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农机等措施,分区域集成推广施用石灰质物和酸性土壤调理剂、种植绿肥还田、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配套治理模式,构建以“降、阻、控、培”为核心的酸化防治关键技术,实现酸化防治与肥力提升协同发展。确保到2025年,项目区酸化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等、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依托耕地损毁复垦、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提升、有机肥替代化肥及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等项目,有效推进科学施肥和化肥减量,不断改善耕地土壤PH值,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6.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监管。结合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优化监测站点建设方式,分类构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专项监测以及覆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的评价网络体系。加强年度调查评价,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区、耕地损毁复垦区等耕地质量年度变化明显的区域布设采样点,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情况。积极推动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管理,统筹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探索研究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方式。适时针对退化耕地治理等相关项目开展专项评估工作。配合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三、创新农田建设管理机制

  7.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全省农田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升管理质量,完善政策制度,深化联系服务,加强调度督导,确保工作要求及时传达、政策制度严格执行、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提升工程质量,抓好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开展优质项目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耕地质量,统筹推动发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和土壤学科等领域专家作用,集成推进工程、农艺、生物、农机等综合措施运用,鼓励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整合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协同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8.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根据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投入要求,落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确保亩均财政投入达到2250元。积极争取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凝聚建设合力。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探索,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争取土地出让收益加大农田建设投入。积极推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融资。推进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资源整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水平。

  9.深化建设路径探索。深化“四个结合”探索,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完善思路,拓展外延内涵,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现代农业发展、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工作向纵深推进,提高示范效应。开展“宜机化”改造,持续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探索,改善丘陵山区农田机械化作业基础条件。建设绿色高标准农田,按照“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绿色环保”思路,开展生态沟渠、道路、林网建设,推动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打造高效生态宜居美丽田园。研究制定农田建设助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意见,原则上每个市至少选择1个项目区,统筹整合相关资源,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集成绿色生态农田、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提升、数字化智慧农业等元素,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探索。

  四、加强农田建设监督评价

  10.创新调度推进机制。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工作推进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统筹推进,采取通报排序、末位约谈、集中会战、挂牌督战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倒逼责任、加快建设。组织开展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11.巩固拓展“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成果。组织各市、县(市、区)围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配合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做好专项评价工作。强化整改工作属地责任,督促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按照分类施策、分步推进、有序整改、确保实效的原则,逐项整改落实。对2019、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将项目区与已建高标准农田位置对比核查,坚决防止位置重叠,督促市县采取措施整改补建。充分运用清查评估成果,将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叠情况比对核查作为立项实施前置条件之一。

  12.强化农田建设在线监测和统计调查。运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实现报备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化、督导检查制度化、工作通报制度化,确保农田建设项目报备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实现对各级各类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监测监管。开展项目上图核查,对报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等农田建设项目关键指标进行上图核查。委托第三方开展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计调查工作。

  13.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评价。完成农业农村部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子项延伸绩效考评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相关工作。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市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对市县评价激励、子项延伸绩效考评工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按程序报省政府和厅,由省政府给予激励、省农业农村厅予以表彰,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五、不断夯实农田建设基础工作

  14.党建引领发展。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及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厅党组“转职能、抓落实、作表率”的部署要求,结合农田建设联系服务制度和党员进社区活动,每个党小组选择1个项目区行政村开展联系服务,深入推进党建与农田建设业务融合发展,重点加强设计评审、实施建设、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督指导,合力打造优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5.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专业技术单位等合作,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注重研究成果运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多元化投入、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以及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编制等专题调研。适时组织省外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做法经验。各市县要在完成省厅布置调研任务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调研。

  16.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农田建设管理信息化、数字化,高质量应用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管理、统计调查等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配合推进“数字皖农”建设,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模块建设,把各级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17.加强宣传交流。认真总结各地农田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亮点,统筹做好信息采编、简报报送,通过《农民日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简报、《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省内主流媒体,以及省厅门户网站、农田建设专栏、皖农交流等,及时发布农田建设管理政策制度、宣传农田建设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有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区群众拥护,营造农田建设良好氛围和内外部环境。

  18.强化风险防控。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农建〔2020〕58号),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监管和风险防控。认真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坚守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廉洁意识,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农田建设政策制度。落实《安徽省农田建设“十不准”工作规定》,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19.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一懂两爱”要求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农村部和厅党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厅“三农讲堂”等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全省农田建设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队伍政治素养、能力素质。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ntjs/zczd/55611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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