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点引导59个景区带动135个贫困村脱贫
发布时间:2020-04-02 18:24:20  消息来源:河北新农村  作者:佚名

  

  9月17至18日,河北省“二路三区”旅游扶贫推介活动在张家口张北县中都草原度假区举行。会上,印发了《关于深化实施“景区带村”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重点引导全省59个景区带动135个贫困村脱贫,实现景区周边的乡村旅游产品质量显著提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旅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乡村旅游综合效益快速增长。

  通知强调,我省将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景村利益联结机制。转变旅游景区发展方式,融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把景区周边的贫困村纳入到景区旅游规划体系,通过统一规划、开发、建设、营销,打造集群式、目的地级的旅游片区。充分发挥贫困村的主观能动性,参考依托景区的发展战略,制定贫困村旅游发展规划,在旅游产品和功能定位上,要整合资源与景区形成互补。因地制宜探索“政府+景区+贫困村”“景区+合作社+农户”“景区+农户”等多种景区带村旅游扶贫模式,构建“政府引导、景区主导、贫困村参与”乡村旅游扶贫形式。

  树立示范典型,强化核心旅游景区带动力。我省将推动国家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各类景区提档升级,提升景区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巩固强化景区对周边贫困村的带动作用。重点推动5A级景区辐射带动4至5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4A级景区辐射带动2至3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其他景区至少带动1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在全省开展“景区带村”示范创建活动,评选一批带动能力强、扶贫效益好、基础设施优、服务水平高的“景区带村”旅游扶贫示范点。

  创新带动方式,丰富景村扶贫途径。提供景区就业岗位,享受财政性专项资金奖补的旅游景区,就近吸纳贫困人员的就业比例不低于员工总数的10%,提供巡逻、保洁、保安等适宜贫困人口就业的岗位。同时,对于具有良好景区扶贫效果和重大景区扶贫任务的景区(点)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上给予倾斜。推介销售贫困户商品,鼓励在旅游景区内开设贫困户旅游商品售卖柜台、摊点,引导游客扩大消费。引导开展股份制合作,引导新建及改扩建的旅游景区流转租赁贫困村贫困户的房屋、宅基地、果园、林地等资源,或与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股份合作,实现“资源”变“资产”。

  开发旅游产品,推进景村互动发展。扶持景区周边贫困村开发差异化、特色化旅游产品,与景区形成互补式发展。发展一批以农家乐、渔家乐、牧家乐、休闲农庄等为主题的乡村特色餐饮,培育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帐篷营地、乡村民宿、养老乡居等高品质的乡村度假产品。鼓励拥有优质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依托传统民居、特色非遗、民俗文化、生态环境等资源优势,建成一批依托自然风光、美丽乡村、传统民居为特色的特色旅游村。

  通知提出,我省将加强景区与贫困村之间的旅游交通建设,提升贫困村与景区的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新三年计划,以“农家乐”厕所为重点,全力支持景区周边旅游扶贫村建设A级旅游厕所,提升旅游厕所管理与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帮助周边贫困村培训乡村旅游人才,分级分类加强对旅游扶贫村村干部、旅游带头人、旅游经营户、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贫困户,以点带面形成“雁阵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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