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继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力争做到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能贷尽贷。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地介绍,今年,我区将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力度,对于因发展生产而首次申请贷款的贫困户,做到能贷尽贷;对于已经归还了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又有生产性贷款需求的,做到能贷尽贷;对于存量扶贫小额信贷到期还有续贷需求的贫困户,做到能贷尽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循环申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信贷,该信贷产品按照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
随着这一政策的深入实施,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意见》。《意见》规定,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在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主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凡符合有关条件的,承担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的银行机构可为贫困户办理贷款续贷或展期,可向贫困户多次发放小额信贷,确保能贷尽贷。
自该政策实施以来,特别是今年一季度,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我区承贷机构通过展期、延期等措施帮扶贫困户渡过难关,有效缓解了还款压力。
据悉,今年一季度,我区累计办理扶贫小额信贷展期、续贷、延长还款期限12583笔40953万元。其中,南疆四地州累计办理展期、续贷、延长还款期限8048笔25591万元。(王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