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20-11-10 18:12:17  消息来源:北京市农村农业局  作者:佚名

  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最基本的前置条件和工作步骤,这一举措对规范和监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通州区农业农村局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降低诉讼和复议风险,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完善机关内部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snxx/gqxx/1088483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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