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喜的进程——斯蒂芬·罗奇眼中的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发布时间:2020-04-02 19:27:15  消息来源: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作者:佚名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月6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月14日13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此前,美方发布公告,自2月14日起,已于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5%关税的1200亿美元商品,调减加征关税税率,由15%调减为7.5%。

  针对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签署和其影响,新华社专访了美国耶鲁大学高级研究员、摩根士丹利亚洲公司前董事长斯蒂芬·罗奇。罗奇分析的观点归纳如下:

  一是缓解双边紧张局势。自2019年以来,不断升级的关税摩擦有损中美两国经济和全球经济。双边签署并落实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会有效阻止关税升级并缓解双边紧张局势。

  二是美国逆差责任不在中国。造成美国巨额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在于,全球宏观经济不平衡和美国国内储蓄率偏低,美国对中国的关税政策无法解决这种情况。

  罗奇在分析中以2019年贸易逆差变动情况为例,称2018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减少,但对其他主要贸易伙伴逆差扩大,特别是对高成本生产国逆差增加。这反映了由关税政策造成的贸易转移,或导致美国陷入更深的逆差泥潭,美国消费者也因此承担更高购买成本。如果这种状况持续将产生极为负面的后果。

  三是中国经济政策积极有效。近期中国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继出台了多项货币政策和各项财政和产业发展举措,为市场注入流动性有效稳定了市场情绪。疫情或短暂冲击中国经济,但从长远看,中国正在进行的结构性改革将发挥作用。

  四是中国经济增长模式改善提升。中国从传统的依赖出口和投资的增长模式到促进国内消费、发展服务业和推动自主创新,这些改革措施将为中国发展带来十分积极的影响。

  基于此,我们对中国经济长期发展持乐观态度,目前已经落实的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助于缓解双边贸易紧张局势,是一个可喜进程。

  

  注:编选自2月14日新华社耶鲁大学英文访谈材料

  

  

  (双边合作处供稿)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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