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周迪)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小龙虾积压滞销、价格低迷。3月28日获悉,为疏通和拓宽小龙虾流通渠道,推动小龙虾加工企业提前收储,促进小龙虾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省财政筹措资金实施小龙虾加工收储扶持政策。
该政策扶持对象为本省收储规模为300吨以上(含)的小龙虾加工保鲜收储企业。补贴范围为收储本省小龙虾养殖场(户)积存的小龙虾。
一是对小龙虾加工收储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对我省所有从事小龙虾生产加工经营的担保业务,按0.5%/年实行优惠担保费率。同时,对融资需求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行无抵押信用担保,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担保额可提高至1000万元。
二是对小龙虾加工收储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省财政对小龙虾加工收储企业3月10日至4月20日间的银行贷款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贴息率为银行基准利率的50%,贴息期限3个月。
(作者:张爱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