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促进全国农担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己任,提高农担业务覆盖面和普惠性,全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确保省级农担公司作为一级企业法人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法人、业务、财务、考核、管理“五独立”。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担保服务力度,实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担业务全覆盖,并在将政策性担保业务费率上限从1%降低到0.8%的基础上,对政策性扶贫项目进一步降低到0.5%,助力贫困地区发展壮大农业产业。
《通知》强调,要加强业务开拓、风险防控并重的自身能力建设,加快形成在客户发掘、产品创新、风险评价、保后服务、风险化解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主动加强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基层政府的深度合作,将做大政策性业务规模作为核心任务。鼓励拓展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首贷业务,对已按规定妥善履行授信审批和担保审核职责的业务人员实行尽职免责。充分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和技术,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
《通知》要求,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对各地农担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考核不以营利为目的,突出放大倍数、“双控”政策执行、风险防控等核心指标。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财政“一补一奖”政策,实行绩效评价“双挂钩”。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细化当地农担公司“双控”业务具体范围,并在绩效评价时对“双控”和政策性业务规模进行确认,更好发挥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