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智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间有关农业援助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内设28个职能处室。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31087.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831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8742.4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6925.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28742.4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345.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31087.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8316.5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5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26283.1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发展等乡村振兴项目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384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地债利息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57万元,包括办公费80万元、印刷费20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114万元、邮电费32万元、取暖费55万元、物业管理费120万元、差旅费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0万元、维修(护)费148.5万元、租赁费125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70万元、委托业务费180万元、工会经费63.6万元、福利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其他交通费4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305.2万元。主要项目是:农民教育培训450万元、厕所革命工作督导检查130万元、农业项目管理评审及及绩效评价140万元、生猪屠宰视频监控系统与生猪贩运车辆定位管理系统运行维护200万元、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912万元、结队帮扶困难村基本生活状况调查工作339.2万元、种子储备服务项目216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4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金额2073.9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9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96.7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44.9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主动压减一般公共预算开支。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7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26.6万元,主要原因是是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出国培训任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划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动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