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智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间有关农业援助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28个职能处室;下辖6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73006.3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26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2158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6535.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60142.7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11.7万元、事业预算收入67.9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10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1035.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0848.3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73006.3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2611.6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64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62139.5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购置等乡村振兴项目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82.8万元,主要用于人工增雨、高性能增雨作业飞机改装等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384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地债利息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74.9万元,包括办公费 145.5万元、印刷费26.8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2.7万元、水费45.3万元、电费182万元、邮电费41万元、取暖费88.5万元、物业管理费240万元、差旅费1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0万元、维修(护)费193.5万元、租赁费125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专用材料费0.5万元、劳务费121.2万元、委托业务费296.6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福利费440.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4万元、其他交通费75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302.9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9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0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272万元。主要项目是:高性能增雨飞机改装500万元、人影基地建设700万元、市疫控中心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购置及疫病防治1820万元、农民教育培训4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1803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3023.9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