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微言:增加农民工就业
发布时间:2020-09-22 19:13:38  消息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做大、做强、做优农民合作社

  增加农民打工、土地和分红收入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抱团闯市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加入农民合作社,既可以增加打工收入,又增加土地入股收入,还可以分享农民合作社盈余。做大、做强、做优农民合作社,可以更好地吸纳农民就近就业,增加农民打工、土地和分红收入,实现增收。

  做大农民合作社

  (一)做大农民合作社总量。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增加农民合作社数量。截至2020年3月末,湖北省农民合作社数量已达100539家。全省4821个贫困村成立农民合作社超过12200家,平均每个贫困村成立约2.53家农民合作社,每家农民合作社平均带动超过17户贫困户,共带动贫困户21万户以上。今后继续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确保年增长4%以上。

  (二)做大农民合作社出资总额。鼓励农业生产要素作价出资,做大农民合作社出资总额。2020年3月末,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出资总额达3737.78亿元,同比增长55.39%,平均每家农民合作社出资总额仅约371.77万元。继续推动农民合作社出资总额年增长10%左右的速度增长,促进农业要素市场化。

  (三)做大农民合作社土地等要素总量。鼓励土地等要素流入农民合作社,提高土地流转率,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土地收益。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100539家农民合作社流转经营耕地面积超过5000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60%以上,为农民增加土地流转收入150亿元以上。

  做强农民合作社

  (一)推进农民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一是以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为纽带,组建行业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联合社的规模影响来带动当地农产品打响品牌力、扩大知名度、增强影响力;二是推进农民合作社区域性联合,推动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及行业规范,争取每个市州培育一家产业竞争力强、区域知名度高的品牌联合社。

  (二)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大型企业连接。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与中化、中粮、中邮的惠农合作,拓展合作企业范围,择优新增一批电商营销企业,对接服务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合作社优质农产品拓市场、树品牌,增加农民经济效益。

  (三)探索农民合作社互助保险试点。树立农民合作社风险意识,开展农业保险教育、保险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在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积极探索互助保险试点工作,提高农民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

  做优农民合作社

  (一)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湖北省去年开展了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清理了“问题社”27381家。今年要在清理的基础上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常态化的监督运行机制,使农民合作社真正发挥带动小农户,衔接大市场的作用。

  (二)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五级联创”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级示范社“五级联创”活动,计划2020年湖北省国家级、省级示范社数量增加5%以上。通过“五级联创”活动,提升我省农民合作社整体规范化水平。

  (三)扩大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范围。2018-2019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湖北省天门市、洪湖市等8个县市区被纳入全国试点,另有26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2020年将推进这34个试点县市要按照方案有序开展、稳步推进。鼓励各地建立本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扩大试点范围。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nchzjj/202005/t20200506_22593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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