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良言)为了推动对残保金征收、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提高缴纳残保金和安置残疾人的意识,广安市前锋区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四重”措施做好代征工作。
一是重培训。3月16日,前锋区税务局召开残保金征收、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会,各分局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重点讲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保金征收新规定、残保金工会经费认定征收新模式、单位残疾人数申报审批、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申报缴纳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做了现场答疑。同时对现场参训人员提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是重宣传。利用大厅宣传栏、LED屏、微信qq群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对税务部门代征残保金和工会经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向纳税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醒纳税人及时申报缴纳残保金和工会经费。
三是重责任。重新明确各税务分局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对代收范围、工作环节、划拨上缴、违约责任等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工会经费和残保金及时足额收缴入库。
四是重交流。注重与残联和工会等部门的交流,多次召开联席会,多次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为代收残保金和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征缴提供可靠的资料和依据。多方面征求意见,实事求是地反映缴费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对代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边征收边完善,切实把代征工作做细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