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入市”助推城乡均衡发展
发布时间:2014-12-31 00:57:52  消息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  作者:李淑平
  12月29日,国土部网站信息显示,2015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向前推进。国土资源部上报中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批后。按照改革方案设计,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持续重点推进。2015年会选择若干试点,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验。

  在本轮土地改革中,除农地经营权流转外,包括土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另一个重头戏,也是目前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11月22日在一学术研讨会上透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方案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报批,有望在今年年内或明年年初出台。

  12月2日,由国土资源部主导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预计不久该意见即将公布。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财政、耕地保护、法律解释等多个方面,料将继续审慎稳步推进。建设城乡统一用地市场或将首先得到突破。在此基础上,现有农地资源类企业将有望获得土地升值的利好。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获推进

  2014年8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中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目前已有多地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试点范围,开启“农地入市”的实验。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近期在一次会议上表示,将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将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规则、标准和制度为方向。核心是破除城乡体制障碍,将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统一市场体系,统一规划,统一规则和标准,统一平台和监管,建立健全利益平衡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凤田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城乡建设统一市场有效运行的好处就是打破目前“一头沉”的现状。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让增值部分留在农村,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郑凤田指出,要建立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和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规定和交易规则,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地价评估、交易代理、纠纷仲裁等相关服务。此外,要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优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土地流转入市。

  农地资源类企业将获利好

  据了解,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已经达到了97%,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发证率分别达到了72%和80%,确权发证已基本完成。因此未来政策突破的重点将体现在征地制度改革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征地程序或将缩减。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步伐或将加快。

  券商分析师表示,随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举措实施后,现有农地资源类企业面临土地资源升值的利好,同时也可因此拓宽融资渠道。

  齐鲁证券指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将利好农业产业链相关企业。预计目前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约为5000万亩,具有完全的工商业性质。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后,将为相关公司带来两类利好:一方面,将带来对拥有大量此类资源的上市公司的价值重估;另一方面,农资企业可以通过进入该市场,在农村建设更多生产基地、站点和营销网络,从而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渗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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