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
晋政发〔2020〕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乡村振兴,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合理布局、科技支撑、绿色发展的原则,依托我省杂粮、畜禽、蔬菜、鲜干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聚焦精深加工环节,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全政策链扶持的思路,以拳头产品为内核,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三大省级战略为依托,以标准和品牌为引领,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打造酿品、饮品、乳品、主食糕品、肉制品、果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中医药品十个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使之成为山西实施乡村振兴的新支撑、农业转型发展的新亮点和文旅融合的新载体。
到2020年、2022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分别达到2100亿元、2500亿元;到“十四五”末,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农业总产值与加工业产值比达到1:1.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万元左右,十大产业原料生产良种化率提升3—5个百分点,培育引进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重点骨干企业200个以上;创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5—6个,打造一批知名产品品牌。
二、规划布局
依托“南果中粮北肉”出口平台和“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合理布局生产基地、产业链条、科技研发、加工园区、综合服务、休闲旅游等功能模块,全方位构建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
酿品产业集群以高粱、黍米、葡萄、山楂等杂粮和水果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白酒、黄酒、红酒、果酒、食醋,在吕梁平川地区主要布局白酒,在晋中地区主要布局白酒、红酒、食醋,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黄酒、果酒,在晋东南地区主要布局果酒,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红酒。
饮品产业集群以连翘、沙棘、苹果、梨等中药材和水果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药茶、果汁,在太行山、太岳山地区主要布局连翘叶茶、桑叶茶、梨汁,在晋南边山丘陵地区主要布局槐米茶、苹果汁、梨汁,在吕梁山地区主要布局沙棘叶茶、枣叶茶、沙棘汁,在管涔山周边地区主要布局毛建草茶、沙棘汁。
乳品产业集群以雁门关农牧交错带为依托,结合藜麦、红枣、海红果等特色杂粮和鲜干果资源优势,重点打造巴氏消毒奶、UHT奶、奶粉和特种口味酸奶。
主食糕品产业集群以小麦、小米、荞麦等主粮和杂粮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传统主食、烘焙食品、方便休闲食品、杂粮食品,在晋中地区主要布局烘焙食品、方便休闲食品,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传统主食,在晋北及东西两山地区主要布局杂粮食品。
肉制品产业集群以猪肉、鸡肉、牛肉、羊肉等畜禽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分割肉、熟肉、膳食产品、快餐食品、方便休闲食品,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和东西两山地区主要布局羊肉、牛肉深加工产品,在晋中及晋西地区主要布局牛肉、猪肉、鸡肉深加工产品,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猪肉、鸡肉深加工产品。
果品产业集群以苹果、梨、红枣、核桃等鲜干果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休闲干果、罐装水果、果脯蜜饯,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杏深加工产品,在晋中及晋南地区主要布局苹果、梨、葡萄、桃、樱桃、山楂、石榴深加工产品,在东西两山地区主要布局红枣、核桃、苹果、梨深加工产品。
功能食品产业集群以杂粮、鲜干果、中药材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功能性油脂、功能性杂粮、功能性林果,在晋西北地区主要布局功能性油脂,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功能性杂粮,在晋东南地区主要布局富含矿素食品,在晋西地区主要布局功能性林果。
保健食品产业集群以中药材、新食品原料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在吕梁平川及晋中地区主要布局酒醋类保健食品,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灵芝、翅果、地黄、远志、连翘、蜂蜜深加工保健食品,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沙棘、亚麻籽、苦荞、黄芪深加工保健食品。
化妆品产业集群以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Ⅲ型胶原蛋白、中草药化妆品,在晋中地区主要布局Ⅲ型肢原蛋白、中草药化妆品,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植物萃取、盐湖黑泥深加工化妆品,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黄芪、黄粉虫深加工化妆品。
中医药品产业集群以连翘、柴胡、潞党参等中药材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在太行山地区主要布局潞党参、连翘、苦参深加工药品,在太岳山地区主要布局连翘、柴胡、板蓝根深加工药品,在恒山地区主要布局黄芪深加工药品,在晋南边山丘陵地区主要布局黄芩、远志深加工药品,在管涔山地区主要布局小秦艽、防风、毛建草深加工药品。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酿品产业集群。
到2020年、2022年,全省酿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220亿元、250亿元;到“十四五”末,产业年产值突破30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酿造企业18个以上,其中上市企业3—4个。
引导酿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充分挖掘酒醋文化传统和酿造工艺,推动传统酿造工艺向现代化酿品工业生产转型,重点开发保健型、饮料型、调配型、高端收藏型等特色产品。鼓励白酒、食醋加工骨干企业加快整合中小企业,实现园区化、集群化发展,积极推进重点酿品产业园区建设。培育黄酒、果酒加工企业,加大黄酒、果酒市场开发力度。
打造“山西清香白酒”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山西陈醋”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塑造“代县黄酒”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扩大红酒、果酒品牌影响力,努力提高我省酿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
(二)打造饮品产业集群。
到2020年、2022年,全省饮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70亿元、80亿元(其中药茶产业年产值达到3亿元、5亿元);到“十四五”末,饮品产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其中药茶产业年产值突破10亿元),在“山西药茶”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下,打造1—2个全国知名药茶品牌,把“山西药茶”打造成为中国第七大茶系。
按照“扶强扶优、龙头带动、百企跟进”的思路,推进“四个一批”,即培育一批现有药茶企业、发展一批现有中药企业、转型一批其他企业、招商引资引进一批省外药茶企业,逐步培育山西药茶骨干企业,不断提高全省药茶精深加工水平。引导果汁加工骨干企业持续改进果汁加工工艺,重点发展浓缩果汁和低糖型、多维型、功能型果汁饮品。
打造山西药茶区域公用品牌母子联动体系,鼓励药茶生产市县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做大做强连翘叶茶、沙棘叶茶等药茶子品牌。努力提升省内知名果汁品牌市场占有率。建立健全山西药茶经纪人队伍,实施线上线下全面推进的营销战略。
(三)打造乳品产业集群。
到2020年、2022年,全省乳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75亿元、85亿元;到“十四五”末,全省乳品总产量超过150万吨,年产值突破100亿元,至少有1家乳品企业进入全国乳品企业20强。
引导乳品骨干企业发展鲜奶、全脂奶粉、脱脂奶粉,重点开发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高端产品,创新开发紫薯藜麦酸奶、燕麦核桃酸奶、海红果酸奶、红赛酸奶等乳酸饮料。鼓励乳品企业发展鲜乳制品连锁营销,在省内外布局连锁店、专营店、直销店。推动省内乳企与省外知名乳企开展合作,实现差异化竞争发展。
打造我省乳品自主知名品牌。支持低温乳制品冷链建设,发展智慧物流配送。鼓励乳品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融合,促进乳制品流通便捷化。
(四)打造主食糕品产业集群。
到2020年、2022年,全省主食糕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30亿元、40亿元;到“十四五”末,产业年产值突破50亿元,支持壮大骨干企业50个,打造山西主食糕品知名品牌30个。
引导主食加工骨干企业立足传统主食加工,开发营养餐、即食性快餐、团餐等产品;引导杂粮加工骨干企业着力攻关杂粮口感、观感、方便食用等重点技术,建立完善技术标准,开汉杂粮饼干、杂粮挂面、杂粮小吃、方便休闲食品。鼓励主食糕品“老字号”企业振兴传统老工艺,推进郭杜林月饼、太谷饼、闻喜煮饼、神池月饼等糕点精细化生产,创新开发山楂糕、鲜花饼等时尚糕点,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个性化、多元化、定制化、功能化主食糕品。
做强我省“老字号”主食糕品品牌,提升骨干企业品牌创新能力,推动“山西小米”“运城面粉”等区域公用品牌向深加工主食糕品延伸。
(五)打造肉制品产业集群。
大幅提升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推进“调猪”向“调肉”转变。到2020年、2022年,全省肉制品加工年产值分别达到210亿元、250亿元;到“十四五”末,生猪年屠宰量达到1000万头,肉制品加工年产值突破300亿元。
引导养殖骨干企业投资建设一批屠宰、加工项目,逐步向深加工企业转型,引导羊肉加工骨干企业重点发展分割羊肉、酱卤熟羊肉、羊汤等膳食产品和快餐食品,引导牛肉加工骨干企业重点发展五香牛肉、高端定制牛肉等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引导鸡肉加工骨干企业重点发展分割鸡肉及深加工产品,引导熟肉加工骨干企业重点发展欧式火腿、培根、腌腊肉、酱卤肉、肉干、调理肉、肉罐头等产品。
打造“平遥牛肉”“上党驴肉”“雁北羊肉”等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屠宰加工骨干企业创建一批肉制品自主知名品牌。加强大同肉类出口平台建设,培育引进全国一流企业入驻平台开展肉类进出口贸易,提升我省肉制品品牌的国内外市场影响力。
(六)打造果品产业集群。
到2020年、2022年,全省果品加工年产值分别达到110亿元、140亿元;到“十四五”末,全省果品总产量达到1400万吨,加工转化率超过80%,果品加工年产值突破180亿元。
引导干果加工骨干企业迎合新兴消费需求,重点开发休闲干果食品。鼓励水果加工骨干企业重点开发罐装水果和低糖果脯蜜饯系列产品,以现代、时尚、国际化视野,开设全国连锁品牌店,打造海红果冰激凌、藜麦果冻、水果沙拉等高端果品。
打造“运城苹果”“吉县苹果”“隰县玉露香梨”“绛县大樱桃”“祁县酥梨”等区域公用品牌,以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为平台,扩大果业对外开放,推进果品转型升级,提升山西果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七)打造功能食品产业集群。
到2020年、2022年,全省功能食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35亿元、40亿元;到“十四五”末,培育功能食品骨干企业20家、功能食品品牌30个,认证绿色有机功能食品产品100个,年产值突破50亿元。
引导胡麻加工骨干企业建义晋西北胡麻生产基地,重点开发亚麻籽油、亚麻籽蛋白等产品;引导杂粮加工骨干企业建设10个功能性杂粮生产基地,重点开发藜麦、富硒小米等产品;引导康养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建设5个晋东南康养基地,重点开发富硒小米、功能米粉、富硒樱桃等产品;引导林果加工骨干企业,建设5个晋西林果生产基地,重点开发功能性沙棘、红赛、核桃深加工产品。
打造“山西功能食品”区域公用品牌,设计推广“山西功能食品”LOGO,强化版权保护,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进品牌营销。
(八)打造保健食品产业集群。
到2020年、2022年,全省保健食品产业年产值达到6亿元、7亿元;到“十四五”末,培育和引进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个,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6个,年产值突破10亿元。
引导保健食品骨干企业依托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等科研力量,加强保健功能功效成分的研究,重点推动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的研发,创新开发党参黄芪膏、杏鲍菇多肽口服液、山楂黄酮提取物等产品。
鼓励保健食品“老字号”企业以传统中医药配方为基础,打造一批自主知名品牌,对传统养生古方进行深入挖掘,保护和传承传统保健食品D
(九)打造化妆品产业集群。
到2020年、2022年,全省化妆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1.5亿元、3亿元;到“十四五”末,相关生产企业数量达到30家,拥有2—3个畅销国内市场的品牌,年销售收入达到亿元规模以上的企业超过3家,年产值突破10亿元。
引导化妆品骨干企业依托山西中医药大学科研优势,利用翅果油、食醋、牡丹籽油、连翘、芦荟、盐湖黑泥、Ⅲ型肢原蛋白等特色原料,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草药来源化妆品,打造开发纯天然护肤、美容、抑菌、香化、乌发等功能性产品。
鼓励化妆品企业创建一批自主知名品牌。推动化妆品产业“互联网+”发展,实现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的一体化经营。支持企业将产品专利转化为产品标准,提升我省在化妆品行业标准的话语权。
(十)打造中医药品产业集群。
到2020年、2022年,全省中药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60亿元、75亿元;到“十四五”末,全省中药材总面积达到400万亩,大宗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水平达到50%以上,中药产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培育形成年销售额达5亿元的大品种10个以上。
引导中医药品骨干企业挖掘和传承道地中药饮片炮制工艺,推进先进设备和工艺应用,重点发展传统中药制剂、特殊饮片及创新饮片,打造安宫牛黄丸、龟龄集、定坤丹、复方苦参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等拳头产品。
打造中医药品“老字号”品牌,提升骨干企业品牌创新能力。推动山西省中药材大数据系统建设,建立中药材种植养殖、初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销售一体化的锄代物流体系,形成立足山西、辐射全国的标准化的中医药仓储物流网絡体系。
四、落实保障
(一)建设高品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按照“标准化、规模化、良种化、机械化”的要求,建设十大产业原料示范生产基地。到“十四五”末,建设酿造用粮示范生产基地100万亩、药茶原料示范生产基地3万亩、饲草示范生产基地100万亩、苜蓿示范生产基地20万亩、中药材示范生产基地100万亩;改造中低产果园500万亩,实施果园沃土工程800万亩;打造标准化奶牛示范牧场150个、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场200个、标准化肉羊养殖场100个、年屠宰千万羽规模肉鸡屠宰场4个、肉牛生产基地4个,为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提供高品质原料保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农机中心)
(二)打造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突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创建国家、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到“十四五”末,力争创建国家级产业园8个、省级产业园100个、市县级产业园150个。同时依托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谋划设立一批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或开发区,集中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布局建设一批杂粮、畜禽、果蔬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园区和中药材流通贸易区,引领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三)加快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加强指导服务,培育引进一批种业型、加工型、流通型、服务型、科技型十大产业集群骨干企业,着力打造超百亿级、千亿级规模旗舰企业。实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程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程,引导骨干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每年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50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四)创新质量和安全标准体系。
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围绕十大产业发展,制定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流通环节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探索以县为单位建立相关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质量追溯制和责任追究制,构建制度完善、风险可控、监管有效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
(五)做大做优“晋字号”农业品牌。
按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品牌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品牌。加快推进大同肉品、忻州杂粮、运城果品三大出口平台建设,鼓励优质品牌走出国门。到“十四五”末,重点建设10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5个品牌价值超20亿元的全国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做精做强30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壮大50个省级农业企业品牌,扶持推介100个知名农产品品牌,“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突破50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大同市、忻州市、运城市人民政府)
(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农林文旅康体养跨界融合,依托酒醋文化、茶帮文化等历史传承,立足传统手工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等旅游资源,做好资源挖掘、保护、传承和创新工作,支持建设酒醋博物馆、体验式酒庄、茶马古道文化园等旅游景区。结合健康养生消费需求,打造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基地,开展中医整形美容、中医减肥、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旅游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
(七)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全面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加强农业污染防治,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推广“农牧循环、生态有机”模式,在城郊区推广“家庭牧场+绿色种植”等种养循环模式。在囯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编制先行先试支撑体系方案,打造绿色发展典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五、支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产业振兴的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制定考核办法,专责推进产业发展。市、县政府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组,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力度,推动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对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工作实行严格考核,探索工作推进成效奖励机刺。(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二)强化财政支持。
围绕十大产业集群,统筹使用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原料基地建设、重点园区打造、科技研发支撑、品牌营销策划等环节。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0条措施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10项政策,优先对十大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在投资、金融、科技、技改、品牌、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引导资金,集中力量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建设。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十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强化金融服务。
健全商业性、合作性、政策性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十大产业集群建设。促进信贷逐年递增,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加大抵押担保方式创新,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使用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持续推进“一企一策”金融支持模式。发挥各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积极为十大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加强骨干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每年辅导不少于1家十大产业集群骨干企业上市挂牌,积极落实对上市挂牌企业的奖补扶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西银保监局)
(四)强化用地保障。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将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十大产业集群发展,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将十大产业发展过程中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业设施用地范围,根据生产实际适度调整辅助农用设施用地规模上限。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把十大产业集群重点园区建设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各地按不低于省级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优先安排园区用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围绕十大产业集群建设重点领域,联合开展技术研究应用和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乡村产业发展专家库。依托山西农谷集聚农业科技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团队,开展研发创新、集成创新、人才培养和产业化应用。促进骨干企业科研团队建设,鼓励企业申报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对骨干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以及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培训,提升骨干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农业行业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与体系,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推进农民技能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
(六)强化宣传引导。
依托现有行业商会、协会、学会等组织,以行业内企业共同需求为切入点,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积极协调省内媒体,根据权威信息及时报道十大产业新闻动态、工作进展、先进人物、重点企业等相关信息,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提升相关产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力量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