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质安(法)函〔2020〕23 号
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中心、站、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试验站),各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业务技术机构: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及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稳妥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工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工作机构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疫情严重的地区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其它地区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工作。
二、及时做好年度确认信息采集工作。各省级工作机构要指导督促2019年第一批登录产品的证书持有人按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规范》(2020年版)要求,及时做好登录产品年度确认信息的网络采集填报工作,地级工作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可在疫情解除后开展,后续审核确认及备案工作相应顺延。
三、积极开展网络申报和审核工作。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名特优新农产品,申请人可先行网上填报申请材料,在线委托营养品质评价鉴定工作并邮寄样品,受委托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在线提交评价鉴定报告,地、省两级工作机构加强在线审核,确保正常工作不受疫情影响。申请材料和鉴定报告的纸质文本待疫情解除后再提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国家中心)。2020年第一季度的集中技术评审也将在疫情解除后适时进行。
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和年度确认工作中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中心法规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10-59198569,8523。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