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杭州中心开通微信服务平台推进全程控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02 19:25:06  消息来源: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作者:佚名

  建立和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既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国际通行作法,也是高品质农产品生产的重要实现路径,更是提振公众对农产品消费信心的重要方面。

  本中心是2019年10月,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设立的区域性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机构。

  主要针对浙江省区域范围内的农业,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生产指导、消费引导、试点推进、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同时帮助试点企业建立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从而助推企业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通过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实现产品优质优售。

  

  服务内容

  1、CAQS-GAP试点培育。开展全程质量控制技术研发与服务,提供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培训与咨询,帮助试点建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

  

  2、受理试点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上报国家中心体系建设处。

  3、协助试点申请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

  

  服务小贴士

  

  1、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经县(市、区)、市(地区、州)推荐审核后,报我中心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上报国家中心体系建设处;若县市两级尚未明确履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申请试点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可直接将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中心审查后,符合要求的,上报国家中心体系建设处。

  2、微信受理:关注“浙江农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平台建设一栏中的CAQS-GAP模块,进入申报材料填写,填写好后,点击保存即可。

  

  3、电子邮箱受理:将经地方主管部门审核的试点申请材料发送至杭州中心邮箱:bzkgs001@163.com,我们会及时审核,完成报送工作。

  ☆纸质材料报送试点申请书和申请材料的纸质文本,待疫情解除后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4、附件材料: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主体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范;

  (3)已获得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如良好农业规范(GAP)、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4)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等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申请者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性材料。

  5、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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