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强化养殖源头监管,保障江苏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秩序,确保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奖补依据的“新九条”落细落实,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和监管工作的规定,下发了《关于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江苏省取消协检员生猪产地检疫资格,取消生猪经纪人代申报检疫资格,强调了官方兽医现场检疫,同时留存照片或视频以及经县级审核确认后方可出证等工作要求,并建立出证核查情况市县日报、月报和省级周通报制度。
4月1日以来,江苏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生猪产地检疫和监督核查工作,积极组织发动,认真贯彻落实生猪产地检疫工作新规定和核查工作要求,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和监管工作。一是迅速落实《通知》要求。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对生猪产地检疫规定进行解读,并编发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的基础上,各市、县(市、区)及时组织辖区内官方兽医学习和掌握产地检疫工作新要求和新流程,在江苏省初步形成了生猪产地检疫程序规范、监督核查标准统一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产地检疫出证核查员和核查负责人,构建了一支由220名核查人员组成的省、市、县三级核查队伍,为加强生猪产地检疫监管核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全面开展核查工作。核查结果显示,市级对核查工作较为重视,其中无锡市、常州市多次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南通市在工作任务较重的情况下还开展了对出证量较大养殖场(户)的排查工作;苏州、连云港、徐州等市及时将省级核查反馈的问题,通报至有关官方兽医并督促整改。三是核查成效初步显现。通过省、市两级的核查和督促整改,前期没发现问题的地区逐渐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问题发现不全的地区逐渐做到精准核查,问题存在较多地区也逐步得到整改,江苏省生猪产地检疫出证不规范问题明显下降,生猪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核查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下一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加大生猪产地检疫监管力度,进一步压实各级监管责任,针对核查发现问题,督促认真整改,全力把好生猪产地检疫源头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