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质监字〔2020〕20号
各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48号),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扎实推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三项责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12个县(市、区)自评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提出评价申请。经综合考评,认定淄博市张店区等8个县达到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命名为“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附后)。
希望被命名的县(市、区)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和社会共治的样板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山东省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6日
附件
山东省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
淄博张店区
烟台蓬莱市
济宁兖州区
济宁鱼台县
临沂兰山区
临沂临沭县
临沂沂水县
菏泽市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