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辽宁省养殖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报名活动的通知》(农牧便函 [2020]242号)要求,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活动申报工作。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和各市推荐的原则,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相关材料进行了初审,并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了丹东耘垦养殖有限公司、海城市腾鳌大腾肉鸡养殖场和辽宁新洁安养殖有限公司等三家养殖企业参加试点活动。如以上企业经农业农村部考核评价合格后,将被授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养殖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