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山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努力创建全国农产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山东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扎实推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三项责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9年,山东12个县(市、区)自评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提出评价申请。经综合考评,日前,省农业农村厅下发通知,认定8个县达到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命名为“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分别是:
淄博张店区
烟台蓬莱市
济宁兖州区
济宁鱼台县
临沂兰山区
临沂临沭县
临沂沂水县
菏泽市曹县
据了解,加上此次第三批认定的8个县,山东共认定85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另外,已创建威海、青岛、潍坊3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1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通知提出,希望被命名的县(市、区)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和社会共治的样板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