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资源环境与能源生态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19:27:47  消息来源: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农业环保)站、农村能源站(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技推广总站、黑龙江农垦总局能源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部署,扎实推进农业资源环境和农村能源生态工作,根据《2020年农业农村科教环能工作要点》要求,我站制定了《2020年农业资源环境与能源生态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020年3月6日

附件

2020年农业资源环境与能源生态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农业资源环境与能源生态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部署,根据《2020年农业农村科教环能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补齐农业资源环境和能源生态领域突出短板,为构建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

  (一)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全面推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将耕地土壤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切实建立"一图一表"治理清单。按照《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技术导则》要求,各省(区、市)完成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工作。

  (二)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各地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实施方案,在轻中度污染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技术,对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全面完成本省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目标任务。加快建设一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创新工作机制、总结技术模式,打造治理规模化样板。

  (三)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合攻关。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实施好联合攻关,研究制定统一的镉低积累作物品种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产品评价方法。在全国耕地土壤污染典型区域建设10-15个联合攻关验证示范基地。筛选研发和验证一系列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品种与产品,形成推进目录。加强联合攻关组专家对重点省份的技术指导。

  二、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四)全面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以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在全国建设200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打造一批全域全量利用的典型样板。以东北地区玉米秸秆、华北地区小麦秸秆、南方地区水稻和油菜秸秆、新疆棉花秸秆等为重点,发布一批主推技术清单,推广一批关键技术模式。

  (五)探索完善秸秆利用区域补偿制度。以东北地区为重点,在黑龙江全省和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部分地区,深入开展试点建设,构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秸秆利用挂钩机制,建立秸秆还田离田补偿环节、补偿标准和考核办法,落实并创设一批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探索制度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六)建立年度秸秆资源台账。衔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更新秸秆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完善秸秆资源台账调查技术规范和信息平台。以县为单元开展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构建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评价体系,搭建数据共享平台,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提供支撑。

  三、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

  (七)加强农膜准入管理和源头减量。研究制定《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构建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地膜新国标,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产品。加强地膜使用控制,积极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价,因地制宜调减全膜覆盖和秋覆膜面积,减少地膜用量。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强可降解地膜产品和技术跟踪研究。

  (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各地进一步探索回收机制,健全回收体系,提升农膜回收水平,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西北100个地膜治理重点县结合区域特点,凝练总结一批技术可推广、运营可持续、政策可落地的经验和模式,打造农膜回收标杆和样板。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加强政策推动力度,对照"土十条"的要求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九)开展农膜回收政策创设试点。在西北地区选择3-5个县,试点创设区域农膜回收绿色补贴政策,调动农民回收农膜积极性,探索建立农膜回收与耕地地力补贴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在4个试点县探索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探索落实农膜生产者回收责任。

  四、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十)推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村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盘活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积极推进"沼改厕",推动沼渣沼液高质利用。加大废旧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加快农村生物质能发展。强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科学谋划布局农村生物质能产业。制修订一批技术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生物质能产品质量要求。举办农村清洁取暖博览会、沼肥利用博览会、中德沼气合作论坛等,加快高效节能炉具和沼肥推广应用。

  (十二)建设农村可再生能源试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广一批秸秆打捆直燃供暖、生物质成型燃料炊事取暖、沼气供气供热和太阳能利用等技术模式。开展成型燃料低成本生产与清洁燃烧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强化"煤改生物质"技术支撑,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应用。打造一批农村能源多能互补、清洁供暖示范村,启动零碳村镇建设。

  五、扎实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十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研究编制"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规划,突出重点区域,构建综合治理机制。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打造整县治理示范样板,推广典型模式和机制。

  (十四)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着力点,打造一批高效运转的"生态农业产业联合体",构建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生态农业技术补偿清单和补偿标准,开展生态农场评价,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农场。举办高层次的现代生态农业发展论坛,推介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

  六、着力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

  (十五)推进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推动完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做好冬虫夏草等草原野生植物职能划转工作衔接。加大农业珍稀濒危植物调查和抢救性保护力度,科学有序推进驯化繁育与可持续利用。新建一批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工程,进一步强化已建原生境保护点(区)的运行管护。

  (十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在粮食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重大危害外来入侵物种本底调查,在南方高发频发水域,开展水生外来入侵植物遥感监测,摸清入侵状况。推进长江、黄河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探索建设水花生、水葫芦、豚草生物天敌扩繁基地,举办外来入侵物种集中灭除与科普宣传。

  七、加快完善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

  (十七)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优化4万个农产品产地环境国控监测点布局,开展耕地与农产品协同监测。根据年度监测点位覆盖所有区县的要求,科学选取3000个左右点位开展"全要素"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在全国241个氮磷流失原位国控点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选取2万个地块开展典型调查。在全国500个地膜残留国控监测点开展残留量、使用量、覆膜年限、回收量、回收方式等指标监测。在农膜回收行动示范县,开展县域农膜覆盖、回收利用和田块残留等指标监测。推进以主要作物谷草比、秸秆可收集量和利用量为重点的农作物秸秆利用常态化监测。推动各地增设省控监测点位。

  (十八)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总结。全面总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联合有关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农业污染源普查结果,做好普查结果解读。认真做好普查数据报表、监测记录表等档案材料归档和普查任务验收。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深度挖掘和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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