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令人鼓舞、让人自豪、催人奋进。站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全省‘三农’战线将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汲取奋进力量,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吴祖云就《意见》进行解读。
乡村振兴,关键在产业兴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以脱贫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为着力点,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吴祖云介绍,《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实现产业发展“从有到优”转变。壮大一批有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特色品牌。
产业如何“从有到优”?《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坚持因地制宜,找准优势主导产业,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坚持立农为农,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坚持政策稳定,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坚持市场导向,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坚持久久为功,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
《意见》干货满满。在加强规划引领方面,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脱贫地区聚集,并强化省级统筹,打造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集群。在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方面,围绕脱贫地区优势主导产业,培育行业领军龙头企业、成长型龙头企业,推动脱贫地区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在拓展农业功能价值方面,在脱贫地区建设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意见》还就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打造知名产品品牌、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等提出具体措施。
实施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支持。“七一”前夕,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分别与两家“农字号”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未来5年,仅农发行湖北分行、省农信社就将投入不少于6000亿元贷款。其他金融机构也将迅速跟进,“十四五”期间投入总额将超过2万亿元。
“未来,‘金融活水’会源源不断注入乡村振兴领域。”吴祖云解释,根据《意见》,过渡期强化财政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逐年提高资金占比。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中央、省级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同时,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发展特色产业,在部分脱贫地区试点建立重点产业链金融链长制等。
截至2020年底,脱贫地区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基地达2055.34万亩,形成“三大药谷”“四座茶山”“五条水果带”的“345”产业布局,76.6%以上的贫困户依靠发展产业巩固脱贫。“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精气神、舍我其谁的责任心,不断以产业发展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吴祖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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