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农业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10个方面的腐败问题,着重在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做好部署安排。
一、农资打假工作
印发《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农业、工信、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一季度,全国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15.6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10万家次,整顿农资市场2万多个次,举办现场培训咨询活动968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92万份,查获假劣农资91万公斤,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2491件,查处案值5万元以上大要案15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8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628万元。
遵照温家宝总理3月29日在《一些假劣农资产品充斥市场坑农害农》(投诉专报第三期)和5月17日在《给温家宝同志信电情况》([2012]年第5期)上的重要批示,农业部迅即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工信部、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等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责成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广东等省对群众反映的假劣农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依法严肃处理。目前案件均已基本查清。
农业部将在总结分析各地查处案件基础上,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在“三夏”和“三秋”等重点时节,组织各地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季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和农资物流配送的监控检查,加大对乡村流动农资商贩或以送科技下乡等名义销售农资行为的监管力度,制定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坚持和完善农资打假部门联动机制,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严惩犯罪分子,让农民用上优质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年初,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该意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农业部印发了《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包括“瘦肉精”专项整治等在内的六个方面的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2012年1-3月,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季度例行监测,共监测了31个省(区、市)150个大中城市的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4大类产品78个品种87个参数,抽检样品9628个。监测结果显示,按往年同口径统计,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7.3%、99.8%和96.5%,水果合格率为96.6%。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向好。
针对近期媒体炒作的运动员不吃国产肉、激素催奶、绿色和平组织公布茶叶农药残留、甲醛大白菜等热点问题,农业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进行回应,积极引导舆论,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对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并通过网络媒体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同时,不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赴农产品主产区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印发知识手册、宣传挂图、技术资料等方式,主动做好热点问题的解读和科普宣传。
针对“瘦肉精”问题,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在全国范围形成围剿“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的高压态势,对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2011年年底,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食药局等五部门印发“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公告。2012年3月底,五部门对五个省市清查收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联合督查,各地、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万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企业30余万家次,清查生猪养殖场户110万余户,收购贩运户7万余户,发放宣传材料近500万份,缴获“瘦肉精”94公斤,缴获含“瘦肉精”饲料994吨。
农业部将继续以“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整治为重点,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督导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监测力度,保持严打势头不放松;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典型经验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确保全年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努力实现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2月下旬,农业部会同监察部、中农办、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组成4个调查组,就农民群众反映的村级资产和财务问题进行信访督办和专题调研,深入实地了解当前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原因,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财产权益。4月,根据中央纪委《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农业部制定下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司局和各级农业部门以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切实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拓展农民负担监管领域,推动惠农政策的落实。
农业部将联合监察部、中农办、民政部和财政部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全面推进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加强财务公开,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加大农村审计监督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把审计范围向集体“三资”领域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