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审认定工作。经县(区)推荐、专家评审、征求市信用中心及相关单位意见,现对7家拟评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8日,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 (联系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电话:0752-2808832,邮箱:nyncjnjzdk@huizhou.gov.cn) 附件:2021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拟评定名单.docx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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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tzgg/content/post_4471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