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村镇是乡村治理的全国样板,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宣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今年开展了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在各地创建并推荐上报基础上,经复核和公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嘎查)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我市铁西区四方台镇土耳坨村、浑南区李相街道王士兰村、于洪区马三家街道边台村、苏家屯区永乐街道互助村、辽中区潘家堡镇于家台村、法库县登仕堡子镇张家堡村6个村榜上有名。
各示范村不断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管理服务和公共权力监督,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积极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下一步,沈阳市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广泛组织学习交流活动,用身边的榜样带动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保障,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善治乡村建设,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治理基础。
(撰稿人:庞福生 审稿人:阿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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