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社会稳定”这一中心,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强化减负责任。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制,对落实减负惠农政策不力的单位或责任人实行严格追责。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通过层层签订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状,将责任层层分解,级级压实。
二是严把审批关口。按照“政府引导、村民自主、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从严规范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各级从源头上把关,有效防止了借“一事一议”名义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全市健全完善了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县、乡公开了农民负担监督举报电话,将89.47万册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户,初步形成了运转高效的监督网络。
四是突出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2017年涉农乱摊派专项治理行动。此次专项治理重点围绕涉农乱收费问题、村级组织负担问题等方面展开。通过治理,全面完成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