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属地责任,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城。
一是积极开展农民工防疫宣传和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等作用,广泛开展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宣传讲解,引导农民工科学防控,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以倡议书、公开信等方式,引导农民工合理安排返城返岗时间,避免节后盲目外出。
二是实施分类指导。对于节后继续外出务工的,做好健康出行和疫情信息提醒;对于不外出的,引导参加线上学习培训,推荐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要采取措施,避免已感染或尚在观察期的农民工外出。
三是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有效对接。农民工输出地及时跟踪主要输入地疫情变化,做好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复工、交通、疫情等信息的集中发布。农民工输入地要加强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加强有组织对接服务。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发挥各地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农民工流动情况,切实做好行前健康检查、就业服务、交通安全等工作。
五是切实维护劳动权益。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依规处理农民工因疫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劳动关系问题。对于因隔离、留观、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农民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工。
六是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简化农民工返城证照办理,推行不见面的网上服务。在车站、码头等农民工集中地开展全天候服务,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各类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