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凤虎 为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郑州交警将加强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消毒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交管窗口单位传播扩散。 2月1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根据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主动改进服务方式,调整办理时间,大力推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补换证、满分/审验教育、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服务便利。 驾驶人考试、两个教育可延期办理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期间群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郑州交警将积极推行延期办理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有时限要求的业务。 一、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已经预约学习的驾驶人,车管所将统一取消预约。 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1.暂停驾驶人初次申领申请、增驾申请、变更考试地申请。2.暂停办理全市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以及满分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考试和实习期期满考试业务。3.已通过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提交预约考试申请的考生,可登录平台自行取消考试。因故无法自行取消考试的和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4.对学习驾驶证证明即将到期的考生,请及时上报所属驾校并保持通讯畅通。 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郑州交警将不予处罚。 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车管所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学习驾驶证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积极推行25项交管业务足不出户网上办 疫情防控期间,郑州市全面暂停了车辆和驾驶人牌证、交通违法处理等交管窗口服务,全力协助防止疫情扩散。 为便利群众、企业办事,近期需要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牌证、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等业务的市民,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a.122.gov.cn)或下载手机APP交管12123网上办理,选择邮寄方式,相关牌证将于2月3日起分批次按照邮寄方式寄到您手中。 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拨打郑州车管所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驾驶人考试业务咨询请拨打0371-69622112;车辆业务咨询请拨打0371-69623567;驾驶证业务咨询请拨打0371-69623586;网上业务咨询请拨打0371-69623570;投诉及建议请拨打0371-68903815。 郑州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到现场办理业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积极配合路面民警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郑州交警将不予处罚,但是车主应当及时购买交强险和相关保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
责任编辑:康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