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朱必胜)四川凉山木里县通报项脚乡“3·28”森林火灾案案发原因,系11岁男性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在自家后山处,点燃松针和木罗松烟熏洞内松鼠所致。4月13日,项脚乡项脚村村支书告诉新京报记者,全村都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嫌疑人家也签了。
四川木里项脚乡项脚村村支书王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1月份村上就启动了防火宣传工作。全村300户居民都签订了“见火就罚”森林防火责任书。责任书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嫌疑人家庭肯定签订了责任书,“11岁男孩意识不强,没把防火当回事”。
对于签责任书的效果,村支书坦言,确实可能存在极个别村民不重视。“有些老人没有文化,家里的孩子在读书,可能会有防火的疏忽。”
据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据木里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提供消息:木里县项脚乡瓦科梁子“3·28”森林火灾案,经查:此次森林火灾系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岁)于2020年3月28日14时在木里县项脚乡项脚村瓦科组田某某家后山处用打火机点燃松针和木罗松烟熏洞内松鼠时不慎失火引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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