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已于2019年8月15日发布,2020年2月15日实施,代替了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类)食品中7 107项最大残留限量,与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相比,新增农药品种50个、最大残留限量2967项,涵盖的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均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数量,标志着中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迈上新台阶。该标准的制定对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非法使用农药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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