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垃圾分类建设美丽乡村
发布时间:2020-04-02 18:24:29  消息来源:河北新农村  作者:佚名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既从全局角度明确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也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垃圾分类,小事不小、攸关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垃圾分类工作,不仅亲自主持会议研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还多次实地了解基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初显。然而,总体来看,不少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还很有限,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存在明显短板甚至空白,不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还没有建立起来。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重点难点在农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切实提升村庄的颜值和农民生活的品质。

  要抢抓机遇,把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循序渐进推广开来。农村垃圾分类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村容村貌的改善和农民生活品质的提升。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很多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工作尚处空白阶段。在这些地区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将面临诸多高于城市社区的困难和挑战。然而,农村地区,也有城市社区所没有的优势和机遇。比如,农村是熟人社会,村集体管理和宗族影响相结合,农村垃圾分类的发动和管理,反而比城市更容易。尤其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为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创造了一个契机。我们要抢抓机遇,循序渐进,在广大农村开好头起好步,把垃圾分类意识树立起来,并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抓下去。

  要加强引导,推动农民群众养成自觉分类的意识习惯。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也是农村垃圾分类必须依靠的主体力量。这件事情谁也替代不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习惯素养,直接影响了其参与垃圾分类的广度、深度和垃圾分类的效果。因此,我们要在政府引导、社会资本介入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出切实贡献。

  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长效机制。农村垃圾分类任务艰巨,过程持久,仅靠村民分散式、自发式的管理和推动难以持续,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科学管理,提升农村垃圾分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于农村垃圾结构、处理能力等,与城市有较大差别,我们要立足农村实际,充分考虑农村社会的发展阶段和农民群众的接受程度,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将垃圾分类工作和农村生态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变废为宝。加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垃圾分类制度的覆盖范围。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有效路径。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小处着眼,从细处发力,认真谋划,渐次推广,让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成为美丽乡村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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