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9点,南江镇副镇长张彪坚与林业中队执法人员一道,将一只野生刺猬带到适合其生存的幕阜山进行了放生。
5月11日上午,南江林业执法巡查中队接到阜西村村民欧阳貌新电话说,自己10日晚上在田埂上发现了只野生刺猬,在网上查询得知是三级保护动物,不能个人私自家养,于是主动上交。接收后,南江林业中队对该刺猬进行了检查,无受伤之处,并捉来虫子进行了喂食,确认该刺猬无不良反应之后对其进行放生。
据了解,刺猬属于异温动物,是猬亚科的一类猬形目哺乳动物的统称,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刺猬是一种性格非常孤僻的动物,喜安静,怕光、怕热、怕惊,主要以蜗牛、蚯蚓和鸟蛋等作为食物,一旦脱离野生环境,就等于下达“死亡通知书”。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如捡拾到野生动物,或者遇到捕杀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联系林业部门处理。(平江县南江镇人民政府刘林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