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为做好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农经发〔2019〕5号)的要求,请认真做好2019年度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主体。国家示范社自行登录系统填报信息。
2.填报网址: http://www.zgnmhzs.cn。
3.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
4.填报数据时间节点。本次所填报的数据是2019年度数据,不能是累计数据。
该系统数据填报是国家示范社动态监测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国家示范社做好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联系电话:010-59197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