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农业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4 10:31:09  消息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据省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将于7月24日夜间到25日白天在浙江北部到福建北部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27日早晨将进入我省宣城境内。预计23日起“烟花”将对我省造成明显风雨影响,全省平均风力增至4~5级,阵风8~9级;其中24日-26日沿江江南和大别山区部分地区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27日-28日沿江江南和大别山区仍有强降雨。农业农村部已对防台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农业防台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当前正值我省早稻收获、双晚栽插期,也是一季稻、玉米、大豆、棉花等秋收作物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带来的强风暴雨将对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不仅影响早稻及时收获晾晒,也可能导致部分地区发生洪涝,高秆作物发生倒伏,蔬菜大棚、养殖设施受损,作业渔船面临威胁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定稳住粮食生产的目标不动摇,立足抗灾夺丰收,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对台风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有足够认识和充分准备,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防御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皖东南等重点区域,更要高度关注,广泛动员发动,提早落实好防御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及农业生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警调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第6号台风“烟花”移动路径、强度和天气变化,分析研判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防御台风技术措施。渔业部门要第一时间将台风预警信息通知到相关水域的渔船和人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灾情调度,主动收集、核实和上报灾情,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推进科学防灾减灾。立即动员相关水域作业渔船回港避风和人员上岸避险,确保在台风来临前全部安全转移。组织农民抓紧加固果树、大棚和畜禽圈舍等农业生产设施,抢收早稻等已成熟作物,减轻灾害损失。各地要及时派出工作组,加强各项应对措施的督查,查找并消除隐患,确保应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强对渔船、畜禽棚舍、蔬菜大棚的检查,防止因风灾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受旱地区也要因地制宜,科学利用雨洪资源,蓄水保需求。要因地制宜,及时完善抗灾救灾技术预案,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四、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台风过后,要及时组织专家对灾害影响做出评估,因地制宜制定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受灾农户落实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措施。加大机具和人力投入,及时排涝除渍,查苗补苗扶苗,加强肥水管理,促进受灾作物恢复生长。对因强降雨造成的水毁田块要尽快转出农田积压砂石,客土再造恢复土壤耕作层,疏浚渠系,修复水毁农田基础设施,恢复生产条件。要结合农时季节和地区特点,指导农民搞好改种补种。加快修复倒塌损毁大棚等农业设施,做好棚内土壤消毒。做好受灾养殖场户的畜禽补栏、鱼塘及养殖设施修复和生产技术指导,尽快恢复正常生长。搞好种子、种苗、种畜及化肥、农药、疫苗等生产资料的调剂调运,满足灾后生产恢复需要。加强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控防治,严防灾后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农作物病虫害爆发流行。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后农业定损、理赔。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819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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