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农资盘点——农药
发布时间:2011-12-31 11:39:19  消息来源:中国乡村网  作者:秦牧

  化学农药用量减少

  今年上半年国内遭遇低温、干旱、洪涝等极端天气,全国病虫草害发生较轻。南方地区遭遇旱涝急转,稻瘟病在大部分稻区中等或偏轻发生,玉米病虫害中等或偏轻发生。与此同时,甲维盐、吡蚜酮等高效低毒低用量药剂推广面积进一步加大;杀虫灯、黄板诱杀、性诱剂诱杀、生物防治技术等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在全国600多个县市推广应用;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大力推进,也使得用药次数大大减少,防治成本降低,农药使用量节约15%左右。

  受以上多重因素影响,今春以来农药使用量减少,农药市场呈现出销售不畅状态,化学农药使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农药连续遭遇“小年”,农药市场总体低迷直接带来了市场需求的减少。

  点评:随着绿色防控技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的不断推进,化学农药用量将继续呈现下降的趋势,但这并不代表农药市场这块大蛋糕会“缩水”。近些年,农民对高效、环保、低用量新品种农药的需求量与日俱增,生物农药也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农药企业应顺应市场和形势,淘汰传统老化品种,多开发科技含量高、高效环保的新品种和新剂型。

  农药企业社会责任

  今年8月,由农民日报社和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的“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与农药企业社会责任”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30余家农药骨干企业负责人达成共识并联合发出倡议,号召农药企业共同担负起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既要对农药产品质量严格把关,也要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还应向公众宣传普及科学的农药知识,共同致力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行业良性发展。

  此次会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责任”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此后,四川、江苏两省农药企业也相继召开同样主题的座谈会。无独有偶,下半年召开的全国农药工业行业“责任关怀”培训交流会和“现代农药与食品安全”研讨会等,都使“责任”一词在农药行业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号召力。

  点评:“社会责任”和世界许多国家化工行业践行的“责任关怀”理念一脉相承。从注重社会责任的企业的实践来看,社会责任和企业利益是一致的,它不是包袱,而是一种竞争力。社会责任可以有助于企业研发出更多优势好产品、树立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也有助行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健康发展,呼吁更多的农药企业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进来。

  海南农药专营

  作为农药消费大省,也是各类农药产品抢占市场的必争之地,海南省2011年实施的农药管理新政引发了业内的普遍关注。9月1日起,海南省正式实施《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准入门槛,农药批发实行专营特许制度,农药零售实行许可制度。

  根据《办法》规定,农药经营企业实行总量控制,近九成的农药经销店将被淘汰出局。至2013年,全省仅设2~3家农药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精减为205家左右,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立1家。今后批发企业的注册资金将达到1亿元,同时还有植保、化工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名、区域配送中心设置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等硬件要求。此外,农药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农药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须交纳保证金。

  点评:海南农药新政堪称是国内最严格的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出台后引发不少争议。支持者有之,认为海南此举有利于从源头上管好农药,有力保障食品安全。反对者也有之,认为会导致行业垄断、农民买药不方便、经销商难以保障提供技术服务、上万从业人员难以安置等诸多问题。面对质疑,海南政府部门仍坚定地推行,能否达到理想的效果,还需拭目以待。

  植物生长调节剂风波

  今年以来,媒体报道的“爆炸西瓜”、“避孕药黄瓜”等事件,使得植物生长调节剂瞬间闯入公众的视野,并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否对人身体有害?”人们对此产生了诸多疑问。而随着对问题真相的不断探寻和讨论,公众对植物生长调节剂也有了更多的认识。

  事后调查证明,江苏一些地方出现的西瓜“裂瓜”现象,是由种植品种、天气、膨大剂使用时期不当等多个原因引起的,将其归罪于植物生长调节剂显然有失偏颇。多位农业专家表示,植物生长调节剂不仅在我国,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使用都很普遍。就安全性而言,它的风险不比食盐更大,只要能科学规范地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不仅安全无害,而且是农作物稳产高产的重要保证、农产品优质高效的重要手段。

  点评:植物生长调节剂风波暴露出公众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认识误区和农民在科学使用农药方面的欠缺。就政府管理层面,除了对植物生长调节剂加强监管,源头把关,更重要的是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水平,趋利避害。同时,媒体也应客观公正地报道,多普及推广科普知识,引导公众正确客观对待植物生长调节剂乃至整个农药行业。因为对农产品质量的不实报道,不仅会误导公众,更容易对农民甚至整个产业造成致命伤。

  兼并重组

  近年来,推进兼并整合的呼声日益强烈。继去年工信部等四部门出台《农药产业政策》之后,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于今年正式出台《“十二五”农药工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提出的一系列发展目标及措施均围绕着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展开。

  规划提出,到2015年,农药企业数量减少30%,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5家以上,销售额在2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20家以上。前20家农药生产企业的原药产量将占总产量的50%以上。并通过兼并重组培育2~3个销售额超过1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药集团。上述政策的出台将使行业兼并重组提速,行业内龙头企业有望从中获益。

  点评:目前全国农药企业有2400多家,布局分散、规模较小、效率低,国内百强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全加起来还不及一家国际大公司的销售收入。只有通过行业的洗牌和整合,才能淘汰落后、提高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虽然目前进展缓慢,但兼并整合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农药企业应着眼长远,提早应对,通过产品技术和营销模式创新,不断拓展市场,增强实力,以在变革中占据主动地位。

  成本上涨利润下滑

  2011年,“原材料涨价”是所有农药企业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农药生产企业深受上游化工企业的影响,由于石油价格上涨、“电荒”等原因,农药生产所用的主要大宗基础原材料如煤、烧碱、甲醇、苯、黄磷等价格飙升。从年初开始,大宗常规农药品种如草甘膦原药、高效氯氟氰菊酯(功夫)、毒死蜱原药报价就上涨了10%~20%,据统计,大宗常规农药品种中价格上扬的品种占80%左右。

  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提高、人民币升值、节能减排等压力,使得今年农药企业面临的压力更甚从前,虽然今年产品价格略有回升,但企业利润水平非常低,有些产品利润率甚至不到2%,农药行业整体业绩下滑,许多中小农药企业面临经营困局。

  点评:农药生产已进入高成本阶段,面对当前形势,节本增效是农药企业的生存之道。“降本”就是要从企业内部深挖潜力和强化管理,对现有设备、工艺和流程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和完善,降低生产成本;“增效”就是通过科技创新和调整结构带来效益增长和品牌增值,研发推出更多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剂型,改变单一的盈利模式,为企业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

  培训农药经销商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民用药水平息息相关。我国病虫害种类多,农药使用群体庞大,农民普遍缺乏农药基本知识,不合理用药的问题突出。由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尚不健全,针对农作物病虫害,60%的农民习惯根据农药经营者的推荐购买农药,农药经销商成了农民购药、用药最直接的指导者。而我国现有的34万多经销户、60多万经营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农药经营人员卖药不懂药,误导农民购药、重复违规使用农药的现象时有发生。

  鉴于此,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探索培训农药经销商的管理新模式,今年有针对性地选择了11个省份,重点培训农药经销人员2000名,通过农药经销商再向农民传授科学用药技术,间接使6万名农民受益。此外,各地也不断加大对农药经销商的培训力度,越来越多的农药经销企业投身到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的行动中来。

  点评:农药经营上连生产、下连使用,在农药产业链条中是承上启下的一环。培育好这个环节上的主体,就等于牵住了“牛鼻子”:这既有利于规范经销户合法经营,也有利于指导农民安全用药,更有利于实现企业赢利和农民增收的双赢。今后还要在培训内容和方式上多加探索和创新,把农药经销商培育成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的重要力量。

  高毒农药监管

  今年农业部对高毒农药再出重拳——除了继续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又联合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质检总局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对现有高毒农药实行分步淘汰和禁用,停止22种高毒农药的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于2011年底前禁用和淘汰苯线磷等10种替代产品较充足的农药,余下12种高毒农药择机启动禁用程序。

  此外,今年10月在武汉召开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暨农药管理经验交流会”上,农业部要求各省在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有效建立和执行高毒农药经营市场准入、持证上岗、专柜销售、购销台账、实名购买、流向记录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管制度。

  点评:随着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高毒农药将会越来越没有生存的土壤。一方面要严管高毒农药,另一方面也要鼓励高效、低毒、安全替代产品的推广使用,坚持疏堵结合。高毒农药的禁用淘汰为高效低毒农药、特别是生物农药的推广使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对于农药企业来说,应加快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开发安全高效的新品种方为长久之计。

  《农药管理条例》修订

  备受关注的《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在今年结束了三次大范围的意见征求工作,虽然目前尚未正式出台,但从不久前公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新《条例》的导向。《条例》修订的主要变化包括:取消了临时登记、设立经营许可制度、建立药害鉴定制度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制假售假的惩处力度明显加大,不仅处罚金额大大提高,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应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假劣农药和被吊销相关许可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行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的行业禁入制度,5年内不得申请农药登记。同时明确使用者责任,通过实行农药减量计划、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大力推广低毒生物农药的应用等,提高农民科学合理用药水平。

  点评:《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强化了农药登记管理、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明确了农药监管部门、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大了对违法生产和经营的处罚力度。实行经营许可制不仅能有效提高经营者业务素质,而且可以有效遏制销售国家禁用农药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可以预见的是,即将出台的新《条例》将会为农药行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而坚实的法制保障。

  产能过剩

  我国农药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今年依然没有改观,2011年预计我国农药产量可达250万吨左右,而需求总量约为30.8万吨,严重供大于求。这一点在草甘膦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据统计,今年我国草甘膦总产能达到116.6万吨,产量在30万~35万吨,而国内草甘膦的年需求量只在5万吨左右,产能过剩、竞争激烈致使新安股份、江山股份等上市农药企业上半年业绩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

  吡虫啉和阿维菌素由于产品同质化、产能过剩等原因,生产企业步履维艰,产品滞销使阿维菌素精粉的价格下跌了近30%,吡虫啉主要生产企业红太阳集团、沙隆达股份业绩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此外,大型旱田除草剂乙草胺也面临同样情况。

  点评:产能过剩一直是国内农药行业的一个“顽疾”,近几年来,农药生产企业对较有亮色的产品一哄而上、盲目扩张已成了通病,很多主流药剂严重供大于求。事实证明,产能过剩最终只会酿成苦果,不仅严重制约企业业绩增长,而且重复建设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国内农药企业应由产能扩张积极向研发驱动和营销创新转型,走产品差异化路线,以特色求生存,提高产品的创新能力和科技含量,避免同质化竞争才能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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