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31 00:57:19  消息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  作者:李想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4〕50号)精神,农业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全文如下:

  一、深入基层做好关心群众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多到老少边穷、受灾地区去,多到困难群众中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各种急难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到基层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认真做好老党员老干部老红军老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困难职工的优抚和走访慰问,送去关心和问候。

  二、认真做好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各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业农村经济各项工作。当前,要抓好冬季农业生产,加强小麦、油菜田间管理,及早做好春耕备耕;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充分利用南方冬闲田发展露地蔬菜,积极发展北方温室大棚蔬菜生产,确保节日期间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有效供应。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组织农业专家和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农民搞好冬季作物田间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市场监测,及时收集发布供求和价格信息,抓住节日消费高峰的有利时机,协调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做好产销衔接,千方百计促进农产品销售,满足市场需要,促进农民增收。要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引导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强化环境监测治理,推动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加强执法检查,对不合格农产品依法查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加大防控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依法妥善处置,严防问题扩散蔓延。

  三、高度重视农业安全生产和部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严密防范各类农业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大对渔业、农机、农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力度,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指导各地农业部门认真落实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引发安全事故。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草原火灾等各种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防范和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办公场所、实验室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的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各项规定,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加大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力度,确保节日期间我部信息安全和网站正常运行。

  四、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农业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与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和群众举报的突发事件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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