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耕肥总站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省土肥水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9:17:04  消息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鄂耕肥〔2021〕1号

  ?各市、州、县(区)耕肥(土肥)站(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年,是建党100周年,是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的关键之年,做好耕肥工作,发挥好土肥水科技应用的支撑作用,确保农业稳产丰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省耕肥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围绕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切实做好全省2021年土肥水重点工作。

  一、切实抓好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与保护

  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助力解决耕地“要害”问题,保障粮食安全。一是坚持做好耕地质量监测。完成2020年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和油菜轮作试点区耕地质量监测点数据整理、分析,形成年度监测报告。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收集汇总全省各级、多年度的监测点信息,集成省级耕地质量监测数据库,研发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推进耕肥信息化建设。二是持续组织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全力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对接工作,将最新评价成果标注在“三调”成果图上。全面完成2019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接续开展2020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的图件资料收集整理、数据审核等初评工作,启动开展2021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的野外调查、取土化验等前期工作。三是继续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组织阳新县、钟祥市、蕲春县、麻城市、随县等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四是持续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在利川市、长阳县、咸安区、浠水县、罗田县等5个县(市、区)继续开展酸化土壤治理工作,每县建立核心示范区2万亩以上,集成优化治理技术模式,加强实施效果监测,完成项目区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五是探索建立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根据国家和省粮食安全考核的有关要求,指导统筹利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农机深松整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耕地质量建设相关专项,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集成技术推广示范区。

  二、切实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广

  进一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全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化。一是进一步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全面开展取土化验、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全省开展取土化验9000个以上、田间试验800个以上、农户施肥情况调查9000户以上。系统挖掘测土配方施肥历史数据,推进科学施肥云服务,及时发布配方施肥通知单和春秋两季主要农作物施肥指导意见,提升农民科学施肥水平。二是进一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在黄陂区等15个县(市、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各示范县(市、区)建设化肥减量技术服务示范区2个以上,累计示范面积2万亩以上,建设水稻机插秧同步侧深施肥示范面积2万亩以上、种肥同播示范面积500亩以上,带动全省化肥减量增效。强化养地措施,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绿肥,全省建设油菜绿肥种植示范面积15万亩以上。三是进一步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加快集成以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机械深施、适期施肥、水肥一体化为核心的高效施肥技术模式,大力推进轻简化施肥。加强作物专用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示范推广,促进化肥施用量减少、农产品质量提升。四是进一步完善推广机制。系统总结“十三五”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经验做法,畅通农企合作对接渠道,科学制定区域肥料配方、施肥方案,引导企业按方生产,推进配方肥落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应用肥料新品种、施肥新机具、施肥新技术,开展“统测、统配、统供、统施”服务,探索社会化服务组织打包购买施肥服务,形成一批化肥减量增效可复制、可推广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

  三、切实抓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

  在巩固前三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崇阳县等9个国家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县(市、区)为重点,开展试点示范,辐射带动全省大面积应用。一是进一步强化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建设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区,每县核心示范面积1万亩以上,示范区化肥用量减少15%以上,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加快集成“有机肥+配方肥”、“果-畜-沼综合种养”、“绿肥+自然生草”、“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鼓励支持农民积造农家肥,就地就近利用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进一步优化肥料施用结构。二是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扶持壮大一批生产***务组织,开展有机肥收集、处理、积造、运输、施用等全过程、托管式、专业化服务。加快建立以养殖场(户)投入为主、政府予以支持、种植户适当分担、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成本分担、利益共享市场化运行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农户施用有机肥提供公益性生产服务和技术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制定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考评办法,开展有机肥施用风险评估,探索建立有机肥原料正面清单制度,严把有机肥原料关。落实项目实施主体有机肥使用台账制度,建立补贴物质质量追溯体系,综合考虑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不同作物畜禽粪便利用上限。各地统筹开展效果监测,强化项目进度,切实做好绩效考核自评。省耕肥总站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四、切实抓好肥料登记管理

  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严格规范肥料登记,加强登记肥料监督管理。一是优化行政许可审批。落实落细“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备案程序,提高行政审批质量。优化安全性风险低、生产成熟、质量稳定的肥料产品登记程序,对有安全性风险、质量问题、危害作物生长和土壤环境的肥料产品不予登记,把好肥料产品准入关。二是加强肥料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适当形式公告抽查产品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生产企业提高肥料质量,保障农民用上放心肥。三是开展肥料供求信息调度。强化肥料信息调度,做好肥料门市信息采集和阶段性肥料供应信息周调度,组织各地按时上报肥料供应信息,及时掌握各级肥料到位情况,沟通肥料生产供应有关事宜,科学分析春耕、秋播等关键农时肥料供需形势,为农业生产决策提供参考。

  五、切实抓好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继续在枝江市、云梦县、黄州区、武穴市、沙洋县等5个县(市、区)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探索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补贴机制。一是强化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探索水溶性肥料可降解包装物处理模式和专用肥、有机肥大容量包装物可回收模式等,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二是细化操作环节。每个试点县(市、区)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设20个以上肥料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点。每个回收点应有专门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池或回收桶,并设置明确标识,且有专人负责回收和分类处理,做好登记台账。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多形式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形成多方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使用者责任意识,逐步养成自觉回收处理肥料包装废弃物的良好习惯。

  六、切实抓好农业节水工作

  集成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一是开展农业节水试点。在赤壁、崇阳两个县(市、区),继续开展水肥一体化与水溶肥料、旱作保墒与长效肥料、节水农业与生物肥料、锌肥应用等试验示范,夯实基础数据。结合各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进一步探索技术参数,优化设施设备配置和灌溉水肥制度。二是开展农业节水技术示范。重点围绕蓄水、保墒、集雨、节灌和抗旱,提升农业抗旱能力。示范推广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测墒灌溉等高效节水技术,高效利用降水资源,大幅度提高灌溉水的生产效率。三是持续抓好墒情监测。以10个国家级土壤墒情监测县市为重点开展墒情测报,及时收集墒情监测点数据,科学分析运用,为行业主管部门决策和田间科学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七、切实抓好检测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耕肥系统检测体系技术优势,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肥料抽样检测。一是加强检测能力知识更新。开展检测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通过技术练兵、能力验证,严格化验室检测能力质量控制,提升检测专业技术水平。二是保质保量完成土壤肥料检测任务。完成取土化验、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检测、肥料登记产品质量监管化验、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土样检测等任务。三是推进检测机构提档升级。积极开展部级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考核,不断完善人员队伍、仪器设备、设施环境、化验能力和质量控制等要素,全省力争新增全国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2家以上。

  八、切实抓好耕肥体系建设

  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高效务实的耕肥形象,打造一支“一懂两爱三过硬”的新时代耕肥队伍。一是强化作风建设。以党建为统领,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稳定耕肥工作机构体系,确保事有人抓、活有人干。提高专业素养、增强工作本领、讲求工作方法,让先进发展理念、强农惠农政策、土肥水技术模式在“最后一公里”扎实落地。三是强化数字土肥水建设。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数据内容,挖掘平台功能,探索推进土肥水大数据建设,为土肥水技术推广和耕地质量保护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

  湖北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

  2021年3月5日????

  ?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gfxx/202103/t20210309_3383936.shtml
收藏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