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准确、客观地评估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农机化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我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湖北工业大学农业机械化工程研究设计院为第三方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等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评估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加强项目监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立项和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估活动,切实提高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务必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与第三方机构沟通联系,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评估资料,通过第三方的绩效评估,以达到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规范实施的目标。
二、程序规范,实地走访
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向评估组提供本地2020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自评报告(有自评打分表的需提供)、指标评估内容佐证材料、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信息表等有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农机深松整地实施效果,做好进村入户开展补贴机具核查的联络沟通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程序到位,不走过场。各地要与第三方机构充分交换意见,保持密切沟通,反映实际情况,确保结果客观真实。
三、行动迅速,按时完成
我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估,借助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实施客观独立公正的评估,虽然启动时间晚,但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各地务必迅速行动,高效工作,全力配合第三方机构在9月底前完成相关评估工作,切实提高全省农机化政策实施及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自律,明确要求
1.承担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自律,轻车简从,客观公正,接受各方监督。
2.我厅将依据第三方出具的绩效评估结果,不断强化结果运用,不断优化调整项目资金的安排重点和支持方向。
3.各市(州)农业农村(农机)部门需确定联络人员,并将名单(见附件)于7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至厅农机化管理处电子邮箱(hbsnjhc@163.com)。
联系人:巩继伟;电话:027-87664490。
附件:1.市(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联络人员名单
?????2.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区域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1年7月6日
附件:
市(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联络人员名单.docx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区域.doc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